关于做好宁乡市2026年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市非事业单位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宁乡市非事业单位的工程系列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详见《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线上线下均须提交,网上提交时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仅线下提交,无须网上提交。经单位审核公示上报后,纸质评审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报送。评委会会同人社部门集中进行材料收集、审核和复核工作。材料线上、线下审核工作同步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截止时间:9月11日
2.申报人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端”进行职称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后,相关申报材料及补充材料将无法上传,审核人员无法审核。
3.用人单位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端”进行材料初审、公示和推荐申报等;用人单位有上级主管单位的,还须上级主管单位登录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复审后推荐申报。
4.申报人员应确保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后再申报提交,因个人原因导致申报不成功的,由申报人员本人负责。
(二)线下报送
1.报送时间: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正常工作日9:00—12:00,13:30—17:30,逾期将不予受理。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月7日—9月9日:宁乡经开区(含金玉)企业;
(2)9月10日:各乡镇(街道)企业;
(3)9月11日:需补充材料的企业。
2.报送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501号宁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乡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305室)。
3.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材料的有效时间截止日为2026年8月31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6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4.报送材料包括《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材料》(一式一份),表格下载和材料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晋升职称一律应具备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2026年原则上按照各系列(专业)新修订的评价标准条件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评价标准条件暂未修订的系列(专业),应按照原标准条件和国家出台的标准条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经组织选派援外、援藏、援疆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民营企业专技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参加职称评审。
(二)学历与资历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湖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职改办〔2018〕25号)规定,各层级职称学历与资历要求如下:
1.中级职称(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级)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级)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级)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
(5)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2.初级职称(助理级/助理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员级),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
(4)具备中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员级),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
(5)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三)专业理论知识与能力要求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
2.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技术政策、技术法规和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
3.能独立解决本专业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1.申报助理工程师:根据学历与资历要求,提供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的相应证明材料。
2.申报工程师职称需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出合理化的工作建议被采纳,具有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2)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独立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
(3)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县级及以上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4)具备一定的职业技术技能水平或技术革新改造能力,能够解决本工种难度较大的工艺加工、复杂设备、调整维修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并有重要贡献,能较好地传授技艺和培训技术工人。
(五)业绩、成果要求
1.申报助理工程师:申报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供相应业绩和成果的证明材料。
2.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2)参与市厅级一项及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关键技术研究、方案制定、机电设备的成套技术及安装调试工作,项目通过相关方面的验收;
(3)参与完成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管理及其相关任务两项及以上,成果通过鉴定验收;
(4)参与完成市厅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一项及以上,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
(5)其他能够证明工作业绩成果情况的证明材料。
(六)聘任为技师并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技能人才
聘任为技师并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技能人才,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相当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一项专利或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获得一项市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4.在市厅级及以上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人员;
5.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较复杂的操作技术问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论文、著作要求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供一篇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也可提供一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论文需提供查重报告,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请勿提交论文原件、证件照等未要求的材料。
(八)外语、计算机水平和继续教育要求
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
外语、计算机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外语是跨文化沟通能力的重要体现,应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具备、提高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申报参评初、中级职称的,外语、计算机水平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设置为权重项一般分别为3%,设置为加分项一般分别为总分值的3%。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评价结果(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为准,设置为权重项为3%,设置为加分项为总分值的3%。
(九)年度考核要求
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参评人员均应提供规定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申报职称前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优秀”或“合格”,否则不予申报。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
(十)社保缴纳要求
为确认劳动关系,原则上要求申报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职称申报单位一致。个人累计在长沙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同时,从申报当月往前推算连续在申报单位缴纳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申报渠道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渠道
1.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通过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人员以及其他灵活用工人员,从用工单位申报,由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会同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并由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国有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对照相应职称评价标准,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
(二)单位初审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认真审核,通过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详细比对学历、社保、职称等情况,查询核实项目、论文、专利、奖项等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等事项。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年度考核结果、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3.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4.单位进行审核时,还需重点比对申报人通过线上和线下两个途径提交的材料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确定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予以沟通更正。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评审表》(一式两份),参评人员《评审表》第4项“主要工作经历”处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签字并盖章;《评审表》第13项“个人承诺”处本人亲笔签名;《评审表》第14项“真实性审核责任卡”需两名证明人签名,同时,部门负责人审查意见、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意见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行政公章;《评审表》第15项“单位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由单位相关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两份单独胶装,不装订进申报材料里。
3.《评审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均需所在工作单位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材料内容具体详见《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等附件。
4.申报人员在上报申报材料时,需填写并粘贴《宁乡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至档案袋正反面,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及申报专业,以便资料清点。
5.送审材料限一人一袋。所有申报材料中除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单独胶装外,其他材料均按要求装订成册。
五、评审缴费
申报人员报送材料时现场缴费。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要求执行。
初级评审费为110元/人;
中级评审费为215元/人。
六、责任追究
申报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要求,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单位和经办人员、证明人员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501号宁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乡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305室)
联系电话:0731-87981168
附件:
1.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
5.评审材料封面(仅供参考)
6.宁乡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
7.述职报告封面(仅供参考)
8.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9.参评论文封面(仅供参考)
宁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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