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老粮仓镇2020年学校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9-25
来源:宁乡市老粮仓镇
一、目标
提高我镇学生群体流感疫苗免疫覆盖率,降低在校学生流感罹患率,减少和控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流感疫情的暴发和流行,防止出现流感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叠加疫情。
二、实施原则、对象和内容
(一)实施原则。按照自愿,自费,知情的原则遵循疫苗产品说明书进行流感疫苗的接种。
(二)实施对象。3岁及以上托幼机构儿童;所有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接种用的疫苗。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四)接种费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157.5元/支
(五)接种时间。11月底前对受种者完成免疫接种。
(六)接种剂次。36月龄以上:接种1剂次0.5ml剂型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七)禁忌症。对疫苗中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伴或不伴发热症状的轻中度急性疾病者,建议症状消退后再接种。
三、接种实施的步骤
(一)开展宣传动员。为提高学生及其监护人对流感疾病特征、危害及疫苗预防作用的认知,提高在校学生疫苗覆盖,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和初、高中在校内开展流感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疫苗接种推进活动,利用微信、学校公告栏等方式进行流感疫苗接种宣传,着重告知流感疫苗接种意义、重点人群及接种对象。最佳接种时机,9月30日前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向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开放“校园流感大讲堂”,家长通过二维码扫码听课。
(二)摸底登记。各学校负责配合接种单位下发宣传告知二维码和流感疫苗知情告知书,以“自费、自愿、知情”为前提,观看完“流感大讲堂”微信课堂后,签好流感疫苗知情同意告知书。
(三)接种单位组织接种。
1.接种单位对辖区内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和高中进行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为便于预防接种工作的实施,要求老粮仓镇卫生院向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备案认可落实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医务室设立临时接种点,用于临时预防接种流感疫苗。
2.未建立临时接种点的学校,通知学生在监护人陪同下,前往村卫生室接种点和老粮仓镇卫生院进行缴费和接种。
3.接种单位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疫苗接种并做好疫苗接种信息登记。
四、信息收集与管理
各学校应配合接种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学生家长二维码扫描、流感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的发放和需要接种的知情告知书的签字等工作。接种期间,老粮仓镇卫生院每周将所承担学校流感疫苗接种数据汇总上报宁乡市疾控中心。
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完成后,老粮仓镇卫生院需对流感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总结,对活动所有相关资料包括文件、方案、接种登记表、培训资料、接种报表等进行整理存档。
五、监督检查
老粮仓镇基地校应加强对学校儿童流感防控工作的督导与质量控制,对因流感防控不力而导致校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宁乡市老粮仓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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