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宁乡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中的决定性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44号)、《长沙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2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际,制定《宁乡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宁乡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分为六个部分,主要包括:
1.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保障农村集体和农民权益为根本,建成各级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要遵循公益为主、规范运营、依法合规、因地制宜的原则。
2.工作目标与工作步骤。2024年8月底前完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批准授牌;9月底前完成涉农产权交易业务培训;12月底前正式启动运营。至2025年6月底,将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产权全部入市交易,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正规有序。
3.建设模式与责任分工。市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镇(街道)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村(社区)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点。对标长沙市实施方案,建议由市国资集团按程序组建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为准),负责建设运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按照“八统一分”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模式,将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林权等9大类涉农产权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范围。建立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管、建立市场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等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管理和监督。
(二)附件《关于认真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场流转交易的要求》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包括:
1.健全交易体系。明确了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村(社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点各级交易服务机构承担的职能职责。
2.明确交易范围。明确了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必须分级进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进行交易。
3.进场交易时间。自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运营之日起,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依法依规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流转交易。
4.规范交易程序。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按以下程序进行:受理交易申请→审核申请资料→发布信息公告→受让方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审批→登记受让意向→组织进场交易→协调成交签约→结算交易资金→出具交易鉴证→配合办理产权变更及其他手续。
5.严肃交易纪律。各级要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确保农村产权依法依规进场交易,对不按规定进场交易、暗箱操作的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政策解读:《宁乡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图片解读:宁乡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答记者问:《宁乡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群众角度政策解读《宁乡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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