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宁乡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26-06-29
来源:宁乡市数据局
2026年6月26日,宁乡市数据局印发了《宁乡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和落实《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决策依据
2024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中办发〔2024〕67号)公开发布,提出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模式。为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发改数据规〔2025〕27号)。2025年6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湖南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25号),对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作出系统部署。长沙市数据局根据省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长沙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旨在通过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基础制度规则,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指导相关单位规范化开展授权运营工作。按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益优先、合理收益、安全可控”原则统筹开展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持续推进公共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高效率流通、高水平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为全市数字经济注入新活力,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关键术语解释
公共数据资源,是指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利用价值的数据集合。
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是指利用公共数据加工处理形成的,具有经济社会价值、可计量的产品和服务。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是指将市人民政府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进行加工处理,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平台(运营平台),是指长沙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平台宁乡专区,主要实现资源登记、运营管理、加工处理、场景建设、安全监管等功能。
实施机构,是指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授权运营活动的单位。宁乡市数据和政务服务中心为宁乡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机构。
运营机构,是指按照规范程序获得授权,对授权范围内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开发运营的法人组织。
经营主体,是指基于市场需求,对运营机构提供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进行再开发利用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四、主要内容
宁乡市数据和政务服务中心为全市授权运营工作实施机构,牵头统筹、管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
授权运营范围:宁乡市人民政府依法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涉密数据和有明确要求不能授权运营的数据除外,均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经向上级部门对接争取,可在本市开发利用的公共数据一并纳入。
授权运营模式:整体授权模式。
授权运营期限:5年。
运营机构选择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等公平竞争方式。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施机构依法选定运营机构后,须经实施机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审议通过,再签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协议》,遴选结果报市数据局备案。
按照“一场景一方案”原则,推动运营场景建设。运营机构负责建设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平台。实施机构、运营机构、经营主体应分别将授权运营范围内的公共数据资源、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进行登记。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为做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将配套制定相关制度。
五、工作分工
《实施方案》建立了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五方协同工作体系:
监督管理部门(宁乡市数据局):作为管理机构,统筹和监督管理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授权运营组织架构、政策规范和工作机制,组织做好授权运营目录的资源编目和发布工作。网信、公安、保密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安全监管工作。
实施机构(宁乡市数据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健全授权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做好公共数据资源供需对接工作,选择并管理运营机构,按规定公开授权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数源部门(全市公共管理和服务单位):参与、配合授权运营工作,协助建立、更新授权运营目录,配合开展数据源头治理、质量提升和按需汇聚工作。
运营机构: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加工处理,面向经营主体提供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建立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做好运营平台管理和运维工作。
经营主体:基于市场需求对运营机构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进行再开发利用,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登记其数据产品和服务,并向社会提供。
六、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国家、省、市对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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