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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14349/2020-09355
  • 所属机构:宁乡市花明楼镇
  • 机构地址:宁乡市花明楼镇花炭路9号花明楼镇人民政府1号楼106办公室
  • 联系电话:0731-87094088
  • 负 责 人 :颜志强
  • 办公时间:

宁乡市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来源: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一、机构设置

设置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另设财政办公室。设置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应急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队

邮政编码:410611

联系电话:0731-87094088

传    真:0731-87094250

电子信箱:nxhmlz@qq.com

二、主要职责

花明楼镇党委、花明楼镇人民政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长沙市委、市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为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 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统筹经济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 决策部署,积极参与辖区内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促进地区有机更新。整合区域资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发展,服务保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等,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三)保障民生服务。强化为民服务能力,组织实施辖区内 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构建高效便民审批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落实,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四)推进平安法治。组织实施辖区内平安建设工作,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动员辖区内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工作,有效维护治安稳定和社会和谐。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 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五)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落实辖区内城镇管理、物业管理、交通管理、能源管理、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工作。

(六)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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