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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14349/2020-00204
  • 所属机构:宁乡市教育局
  • 机构地址:宁乡市城郊街道一环北路256号
  • 联系电话:0731-81800298
  • 负 责 人 :陈伟平
  • 办公时间:

宁乡市教育局

来源:宁乡市教育局 字体大小:

(一)承担宁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职责,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坚持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确保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研究全市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领导系统组织、宣传、统战、老干、群团、教育扶贫、退役军人事务、“两代表一委员”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统筹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组织领导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权限范围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权限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按有关规定承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的设置、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领导和管理市域内民办教育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统筹管理本系统教育事业经费;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市本级的教育事业经费、教育基金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以及本级教育单位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协助管理全市教育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

(八)指导权限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做好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学籍工作和学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参与拟定全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指导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等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的管理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监管局属单位国有资产。

(十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各类校园安全事故。

(十五)完成宁乡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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