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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14349/2020-01847
  • 所属机构:宁乡市司法局
  • 机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花明北路行政中心第一办公区东四栋
  • 联系电话:0731-88980739
  • 负 责 人 :谭瑛
  • 办公时间:

宁乡市司法局

来源:宁乡市司法局 字体大小: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工作。

(二)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以及处理涉及到市人民政府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承办市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协调和参与市人民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指导全市政府合同管理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八)推进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指导和协调司法所开展各类民间纠纷调解。指导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全市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加强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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