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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宁乡县枫木桥朱晋升自选商店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09-22 来源: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根据国抽平台监督抽检结果,我市有3批次食品不合格,是宁乡县枫木桥朱晋升自选商店销售的小米椒、生姜噻虫胺项目销售的牛蛙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宁乡县枫木桥朱晋升自选商店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小米椒、生姜和牛蛙

经查,上述不合格批次小米椒系湖南甄好供应链有限公司(宁乡市城郊街道石泉社区蓝月谷西路99号A2栋1楼)于2023年6月6日配送的,共2件折合19斤,进货价是8.84元/斤。截至2023年6月30日对外销售完毕。销售所得共计205.2元,获利37.24元;上述不合格批次生姜系当事人于2023年6月4日在益阳市资阳区小夏干货店(地址为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开区马良商贸城)采购的,购进了30斤,进货价是7.333元/斤。截至2023年6月30日对外销售完毕。货值金额共计278.4元,获利58.41元。上述不合格批次牛蛙系当事人于2023年6月3日在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喇叭口市场A栋103豪盛海鲜水产采购的,购进了10斤,进货价是10元/斤。截至2023年6月30日对外销售完毕。货值金额共计128元,获利28元。

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小米椒”索取了进货商资质、票据,但未索取检测报告,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宁乡县枫木桥朱晋升自选商店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找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有效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

当事人宁乡县枫木桥朱晋升自选商店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之规定,属于销售农药、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23.65,并处罚款5000的行政处罚决定。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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