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宁乡玉潭怪兽酒店设立审批的筹建公示 - 政府通知 -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 市政府 > 政府通知

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宁乡玉潭怪兽酒店设立审批的筹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09-22 来源: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字体大小: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9月22日受理申请人陶思宁乡玉潭怪兽酒店)提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筹建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筹建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 互联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行政机关拟作出准予该单位筹建的行政许可决定。现将有关筹建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单位名称:宁乡玉潭怪兽酒店

营业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山社区花明南路1号栋(原美维雅)第七层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经济性质:个人独资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                  终端数量:43台

法定代表人:陶思   性别:女   年 龄:35岁   户 籍:湖南省宁乡市

投  资  人:陶思   性别:女   年 龄:35岁   户 籍:湖南省宁乡市

投  资  人:肖婷   性别:女   年 龄:32岁   户 籍:湖南省宁乡市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以下规定: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符合条例第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设立地点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机关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反馈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本机关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31-88980573     传真:0731-87882372     

邮编:410600

通讯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合安社区市文旅广体局

公示网站:宁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机关: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公示日期:   2023年9月22日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