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第二期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项目采购
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8103002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第二期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项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1月1日
更正事项:具体评标因素及标准明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 P80 类似业绩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以主承销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发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类主承销企业债券计分,联合主承销项目纳入统计范围。以主承销承销项目总只数为计分依据,成功发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债券承销总只数在30只(含)以上的计10分;数量在25只(含)~30只(不含)的计8分;数量在20只(含)~25只(不含)的计6分;数量15只(含)~20只(不含)的计3分;数量在15只(不含)以下的计1分(以Wind统计数据为准,请提供Wind数据相关截屏及合同复印件,承销只数包含联合主承销)”。
现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成功发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类主承销企业债券计分,联合主承销项目纳入统计范围。以主承销承销项目总只数为计分依据,成功发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债券承销总只数在30只(含)以上的计10分;数量在25只(含)~30只(不含)的计8分;数量在20只(含)~25只(不含)的计6分;数量15只(含)~20只(不含)的计3分;数量在15只(不含)以下的计1分(以Wind统计数据为准,请提供Wind数据相关截屏及合同复印件,承销只数包含联合主承销)”。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每日上午09时到12时,下午1:00到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
外)”。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高新区金洲北路001号
联系人:彭湘燕
电话:0731-878597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联系人:彭娅
电话:0731-87887809
二○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