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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桥镇大成桥村玉河五组至玉河十组 CCO9 大道沿线小农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1-26 来源:宁乡市大成桥镇 所属单位:宁乡市大成桥镇 字体大小: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市大成桥镇大成桥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大成桥镇大成桥村玉河五组至玉河十组 CCO9 大道沿线小农水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大成桥镇大成桥村玉河五组至玉河十组 CCO9 大道沿线小农水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SJQL-CG-2024012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 468281.36 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中格式提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符合会计法要求的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范围应涵盖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8)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证合一”仍须按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②“近三个月”指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③根据宁乡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财[2022]15号)、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⑤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特定资格条件:建筑施工企业在宁乡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至少一项经营范围。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①项目需带资,须具备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和资金实力;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③工程款分叁年支付;④被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有不良行为、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次投标。(需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磋商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1.1缴纳方式:经供应商公司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

1.2缴纳时间:2024年 2 月 2日 上午9时之前。

账户名: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大成桥镇大成桥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宁乡市分行大成桥支行

账号:82010300000047142

1.3注: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或报名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1.5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方投标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中标方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退款。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 1 月 26 日起至2024年 2 月 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2:30 至5: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示保证金银行收款凭证、村委会盖公章的《推荐投标人意见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到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盛翠豪庭3座1611)领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00 元,售后不退。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4年 1 月 26 日起至2024年 2 月 2 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到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到时间为2024年 2月 2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盛翠豪庭3座1611)(指定地点)。在截止到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到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其他说明

因项目情况复杂,供应商在投标前,需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宁乡市大成桥镇大成桥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宁乡市大成桥镇大成桥村

联 系 人:张志华 

联系电话:18973352490

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盛翠豪庭3座1611

联系人:宋凯明      

联系电话:1346762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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