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1-00042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布日期:2021-03-19
- 生 效 日 期:2021-03-15
- 文 号:
关于推行村组干部和农村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
为深入推动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建设,发挥党员干部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奢靡之风,厚植廉政文化土壤,镇党委决定从2021年3月开始在全镇推行村组干部和农村党员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在任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含后备干部)、村民小组长,屋场召集人,全体农村党员。
二报告流程
(一)分级报告
本人及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结婚或去世,无论是否由本人操办,均应进行报告,其中在任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含后备干部)向镇纪委进行报告,村民小组长、屋场召集人、农村党员向所在村(社区)纪检小组进行报告。
操办婚礼的,事前10个工作日前报告相关情况,签订承诺书并填写《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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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事前报告表
操办葬礼的,在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并填写《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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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事后报告表
(二)签订承诺
在任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含后备干部)按《湖南省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进行承诺。
其他对象本着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的原则,应承诺和坚持在操办婚丧喜庆事项过程中,不悬挂拱门气球,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动用过多邻里乡亲帮忙,不安排豪华车队,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不安排高消费婚庆活动,从严控制宴席规模和宴请人数(以亲属为主)。
三强化监督
1、由镇纪委和村纪检小组及时审核登记婚丧喜庆报告情况,并建立台账,并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文明劝导服务中心及时上门劝导、制止、提醒纠正存在的违规行为。
2、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办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以及违规赴宴赠送礼金等相关问题线索,由镇村纪检组织及时调查核实、查处问责、通报曝光。
3、在任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含后备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按《湖南省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处理到位,违规赴宴赠送礼金的一律进行点名通报。
中共宁乡市大成桥镇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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