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镇机关人事安排调整的通知
因人事调整,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对党政负责人分工,线办正副主任、站所长任免,机关干部职工到线到办以及联村工作作出新调整,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党政班子分工
肖冠雄 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党政办、作风办、卫计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左立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经济工作。联系经济发展办、城建城管办、美办、农业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黄颖娟 党委副书记。协管党建工作,主管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环保、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余树强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主持人大工作,主管群众工作,分管财税、金融创安、政法综治、信访工作,联系财贸办、综治办和社会事务办.联系农商银行、派出所、花明楼法庭和交警二中队。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唐 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政协联络处主任。主持政协联络工作,分管卫计、武装和机关后勤工作。联系卫生院。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李 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风行风评议、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担任机关支部书记,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龚江波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党政办、政务服务、组织、宣传、统战、老干、关协、科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刘伟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招商引资、项目工程、工业、统计、交通、农电、发展改革、安全生产、工商商贸、通信和重点工程工作。联系交管站、供电所、工商所和电信支局。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艾志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联系农技站、水管站、防治站、林业站和香山公园管理处。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杨 黛 副镇长。分管教育、民政、残联、劳保、养保、医保和敬老院工作。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钟广兵 人大副主席。协管人大工作,分管城建、城管、国土、规划、拆违控违。联系国土所、建规所、省植物园东湖塘基地。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二、干部职工分办分线安排
1、党政办(党建办)
分管领导:龚江波
主 任:林卫平
副主任:肖乔军 岳 赢
成 员:汤婷如 黄奇志 周 阳
2、作风办(监察室、督查室)
分管领导:李 伟
主 任:杨俊榕
成 员:沈海清 张连升
3、财贸办
分管领导:余树强
主 任:秦文艺
副主任:潘培亮
成 员:刘喜林 肖晓红 张依利 陶兰花
杨 姚 姜的卢 易志峰
4、综治办(群工办)
分管领导:余树强
主 任:胡佳林
副主任:李 克 周朝阳
成 员:张自由 柳 露
5、农业办
分管领导:艾志军
主 任:廖 沛
副主任:张良利
成 员:程 杰 谭祖明 成育华 喻 忍
6、经济发展办
分管领导:刘伟强
主 任:刘腾飞
副主任:易建武
成 员:杨志文 喻亿欢 彭尚标 邓志强
7、社会事务办
分管领导:杨 黛
主 任:李志军
副主任:李亮军
成 员:刘金莲 唐平湖 韩 湘
8、美丽乡村建设办
分管领导:黄颖娟
主 任:刘 荟
副主任:杨 军 李星星
成 员:刘建伟 袁志国 陈新龙
9、卫计办
分管领导:唐 华
主 任:唐 峰
副主任:杨锦华 罗志平
成 员:姜小琼 谭竹娟 张恩德 李宁甫
殷 婷 黄首名 姜睿臣
10、城建城管办
分管领导:钟广兵
主 任:何若波
副主任:伍 毅
成 员:黄志新 李 丹 童圣真 杨 健
三、其他安排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督查室主任:杨俊榕
群众工作部专职副部长:胡佳林
在凤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谭祖明
党建办主任、组织干事:肖乔军
团委书记:汤婷如 妇联主席:殷 婷
政务中心主任:林卫平 司法所长:李 克
财政所长:秦文艺 计生服务所长:姜小琼
残联理事长:韩 湘 武装干事: 姜的卢
经管站长:潘培亮 人社站长:李亮军
环保站长:李星星 统计站长:喻亿欢
文化广播站长:刘腾飞 安监站长:易建武
城管中队队长:伍 毅 城管中队指导员:黄志新
食安专干:彭尚标 环保专干:袁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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