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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0-00072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道林镇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0-08-06
  • 生 效 日 期:
  • 文   号:

道林镇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20-08-06 来源:道林镇人民政府 所属单位:宁乡市道林镇 字体大小:

道林镇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为充分发挥镇人民代表大会在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引导镇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着力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根据宁乡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现就道林镇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以下简称代表票决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主席团的职能作用以及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推行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以听民意、解民忧、惠民生为根本目的,促进政府有力落实具有普惠性的民生实事;以人大代表票决确定项目为核心内容,促进民生实事项目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以群众有序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为重要基础,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二、工作内容

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镇人民代表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正式项目,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

纳入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应为当年可以完成的项目。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委对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领导。推进代表票决制工作,始终保证党委统筹全局、协调各方力量的领导地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和保证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二)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密切的独特优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最大限度地把群众意愿体现到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三)坚持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立足人大自身职能,依法依规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开展票决、视察等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到权限法定、运作规范、程序简明、切实可行。

(四)坚持实事求是。要抓细抓实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做到党委领导有方、人大主导有力、政府执行到位、代表履职尽责、群众积极参与,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工作任务

代表票决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六个环节。

(一)项目选、议、决阶段。为切实保证民生实事项目充分体现民意,政府要积极广开言路、广集民智征集群众意见,人大代表要充分体现群众意愿,行使票决权利。

1.选事

1.1征集。一是镇人民政府通过系统内部征集项目。二是镇人民政府通过公示栏、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发布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公告,组织有关职能办公室根据涉及分管的工作,按照项目征集原则和要求,深入到村、企事业单位调研,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集“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民生实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镇人大主席团依托人大代表活动室、代表联络站等代表履职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提出项目建议。

1.2整理。镇人民政府将征集到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议进行分类、筛选、整理,形成《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清单》。

2.议事

2.1候选项目初定。镇人民政府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的原则对《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清单》进行初选后,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个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汇总后形成《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清单》,与镇人大主席团会商形成一致意见,报镇党委研究同意。

2.2候选项目确定。《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清单》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向镇党委、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并作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票决。

3.决事

3.1项目审议。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由镇人民政府提请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审议。镇人民政府应就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相关要求等),在会议上作说明。候选项目经人大主席团会议审议后,提交2020年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票决。大会应安排充足时间,便于代表深入审议。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应列席会议,代表审议时可以提出询问,要求其作出说明。

3.2项目票决。在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票决前,大会应先通过票决办法,明确候选项目差额比例、表决方式、项目确定和公布方式等。经代表充分审议后的候选项目,依照大会通过的票决办法,在全体会议上由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票决结果当场向人大代表宣布,并根据候选项目的得票数,按照预定的应选数确定正式项目。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应在人大会结束后通过公告、广播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

(二)项目办、督、评阶段。为确保民生实事项目的有效实施,政府要主动作为,切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人大主席团要组织人大代表及群众有序开展项目实施监督。

1政府办。镇人大会结束后,镇人民政府及时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形成《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责任清单》,报镇党委及镇人大主席团,并严格按照责任清单的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组织实施。

2群众督。成立以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区域的人大代表及群众为主的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要定期开展视察,监督督促项目实施,并形成《民生实事项目视察清单》,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年中在人大会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并形成视察报告。将听取政府半年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报告列为人大会重要议程之一,同时在人大会上向到会代表公布代表视察情况。

3代表评。2021年初人大会上,镇人民政府就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向全体人大代表报告,各视察监督小组分别汇报视察情况,对项目实施取得的实效与存在问题作出评价。人大代表综合全部情况,分别对每个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项目实施区域群众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全体人大代表公布、向社会公开,并报镇党委,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不满意率高于30%的项目,将督促政府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统筹协调试点工作。镇人大主席团要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勇于创新实践,完善工作机制,把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到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过程。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拟定候选项目,落实人大决定,体现执政为民,彰显政府公信力。

(二)建立机制。建立完善视察报告机制、人大代表参与机制、密切联系群众机制、督查机制等一系列配套机制,要将实施代表票决制列入人大会议程,合理安排日程,制定票决办法,精心筹备,周密安排,规范操作。要及时研究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不断提升代表票决制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宣传。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广泛宣传、推广代表票决制工作,认真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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