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横市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横市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3号)、《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54号)、《长沙市2013年度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长政办函〔2013〕150号)文件精神,由横市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2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横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1-87652588。
一、概述
2014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直接指导下,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强政务服务管理,不断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信息公开实施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推进中做到统筹规划、全面安排、由近及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贯彻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一是公开内容。全面落实《关于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宁政务办联〔2013〕1号)文件精神,公开了机构职责、领导成员及分工、行政许可办事流程、法律法规、公共服务、工作动态等事项。开通群众工作信箱,及时处理公众的咨询、申诉和建议,全年回复处理信箱事项42条,回复处理县长信箱28条,网络舆情事项16条。整章建制,修订完善了《横市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横市镇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横市镇门户网和宁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二是公开形式。通过及时在横市镇门户网上发布政务动态、新闻、公告、通知、文件和领导讲话等,第一时间发布信息;通过当代商报、宁乡日报等报纸,新闻传媒网、红网等网络媒体,《今日宁乡》、宁乡电视台等电视媒体进行报道,广泛宣传,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网站图文并茂”,让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横市镇各项工作新进展、新成就、新发展。
1、横市镇门户网及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主要公开单位的机构职责、行政审批事项、政策法规、公共服务、工作动态等内容。两个网站相关内容实现同步更新,2014年共公开信息163条。
2、报刊、电视媒体。利用《今日宁乡》、宁乡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公开政府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举措及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进展。2014年发布新闻报道48篇次。
3、政务公开宣传栏。通过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手机信息群发平台等公开党务政务工作动态。
4、移动宣传车。推出专项移动宣传服务车,全年组织8次共36车次,为公众提供家门口的信息服务,全面提高横市镇政务服务水平。
5、运用村村响工程。早晚广播,宣传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包括信访、举控)和电话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我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建兵镇长任组长,纪委张文兵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明确专人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有关汇报,明确各线办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承担的相应职责和分工,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时效性的认识不足,造成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对稿件的制作整理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宽。
为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积极效应,在来年的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作信息资源的整合,进一步拓展网站的信息服务功能,实现在线审批。三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社会参与度。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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