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00050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宁乡市横市镇
- 公布日期:2023-01-09
- 生 效 日 期:2023-01-09
- 文 号:横政发〔2023〕1号
关于做好横市镇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横政发〔2023〕1号
宁乡市横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横市镇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线办、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业:
为保证我镇人民群众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安全,切实做好2023年我镇无偿献血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现就我镇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献血单位 |
2月20日 |
8:30—10:00 |
政府政务大厅 |
横市社区、合金、泉柳、向阳 |
10:0—12:00 |
望北、云山、利民、金丰 | ||
13:0—15:00 |
关圣、界头、铁冲、仁桥 | ||
2月21日 |
8:30—12:00 |
政府干部、部门单位人员 | |
13:0—15:00 |
政府干部、部门单位人员 |
二、年度目标及计划安排
见附表。
三、补助办法
对参与无偿献血且献血成功的对象,由政府给予400元/人/次现金补助,并对所有参与献血体检检验人员发放纪念品。
四、注意事项
1.献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已有无偿献血证的请一并带来。
2.参加献血人员须符合《献血法》要求,年龄18—55周岁;体重:男≥50Kg;女≥45Kg;女性不能在月经期;献血者身体健康,不能服用药物。
3.献血前两天不能喝酒,献血前请不要空腹,吃好早餐,但注意不要吃高脂肪、高蛋白食物。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带头参加献血是广大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无偿献血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由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坚持领导带头,认真组织本单位18-55周岁的干部、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无偿献血。
2.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召开无偿献血工作会议,要运用广播、横幅、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献血法》和献血有关知识,切实做好无偿献血和血液生理知识的宣传工作,传播“血液挽救生命,献血有益建康”的人道、奉献理念,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无偿献血意识,逐步形成自愿参与无偿献血的氛围。
3.精心组织。各单位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必须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把无偿献血工作做好做实,为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献血计划任务,无偿献血工作已纳入镇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考核,镇纪委将加强督查,对各单位人员组织情况进行及时通报。请各单位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单位组织联系人和献血名单报社会事务办陈琦琦处。
附件:横市镇2023年度无偿献血安排表
宁乡市横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附件
横市镇2023年度无偿献血安排表
单位 |
任务数 |
单位 |
任务数 |
单位 |
任务数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1 |
纪检监察室 |
1 |
铁冲村 |
8 |
社会事务办 |
1 |
综合行政 执法队 |
1 |
泉柳村 |
8 |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1 |
基地校 |
10 |
向阳村 |
9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 |
国土所 |
1 |
望北峰村 |
6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1 |
动物防疫站 |
1 |
云山村 |
12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1 |
水管站 |
1 |
利民村 |
8 |
综治办 (含司法所) |
1 |
派出所 |
2 |
金丰村 |
8 |
安监办 |
1 |
三中队 |
2 |
关圣村 |
6 |
财政所 |
1 |
卫生院 |
8 |
仁桥村 |
8 |
农业综合服务 中心 |
1 |
横市社区 |
11 |
界头村 |
10 |
政务中心 |
1 |
合金村 |
8 |
共计 |
140 |
宁乡市横市镇党政办2023年1月9日印发 |
解读关于做好《横市镇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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