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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1-00268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宁乡市老粮仓镇
  • 公布日期:2021-08-23
  • 生 效 日 期:2021-08-23
  • 文   号:

关于做好申报2021年宁乡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21-08-23 来源:宁乡市老粮仓镇 所属单位:宁乡市老粮仓镇 字体大小: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宁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宁乡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保持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原则上按照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扶领办发〔2018〕10 号)、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库建设管理要求总体保持稳定。

调整优化入库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要根据相关规划,聚焦防止返贫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

二、组织领导

项目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兼任,下设乡村振兴办公室,由孙龙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构成:

组      长:颜志强、熊建兵

常务副组长:文  烨

副  组  长:曾海鑫、邓铭心、马子文、李映岚、王  棋、王和平、熊季兵、

            张馨艺、徐洪明

成      员:  楚、刘  浩、杨立明、李志龙、肖约平、罗新建、杨光伟、

            朱果红、黄坚坚、孙  龙、黄意坚、李隆通、喻碧林,各村(社

            区)党总支书记、部门单位负责同志。

三、入库程序

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宁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宁乡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项目库项目类别分为8个大类22个二级项目80个子类型,项目大类包括:产业发展、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易地搬迁后扶、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管理费以及其他。项目子类型分为到户项目和统筹项目两个申报主体分类(附件1),原则上由村(社区)申报到户项目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镇各部门单位、线办申报统筹项目。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类别开展项目申报。

(一)村申报(7月12日至7月25日)。支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联村干部认真分析本村年度规划、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缺口等情况,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返贫监测和帮扶需求,摸清村民产业、就业意向,初步确定项目类别和规模。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支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参加的项目审定会,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在村内公示10天后,于7月25日前将宁乡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申报表及到户项目帮扶对象名册(附件2、附件3)报镇审核。会议记录及公示资料等存档备查。

镇机关各线办、部门单位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初步确定统筹申报项目的内容和规模,填报宁乡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申报表(附件2)报镇审核。

(二)镇审核(7月26日至8月8日)。由各线办和部门单位对应负责所辖业务范围内村(社区)、部门单位、线办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情况等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镇党委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10天后,于8月8日前将申报的项目子类型汇总,形成项目审定表(附件4)按附件1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审核申请。会议记录及公示资料等存档备查。

三)市审定(8月9日至8月31日)。项目主管单位对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审定。在8月18日前将审定结果反馈至各乡镇(街道)。

由各乡镇(街道)在8月31日前将审定表及汇总表(附件4、附件5纸质和电子版)交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市乡村振兴局综合考核科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及衔接资金计划,汇总后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

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审定,公示10日无异议后,予以长期公告。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镇乡村振兴办牵头负责项目库建设、管理、系统维护工作;镇财政所负责乡村振兴相关资金预算计划,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线办负责纳入项目库中所主管项目的建设、管理、监督以及系统维护所需数据填报等工作;村(社区)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系统录入等工作;支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联村干部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在项目库建设和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1.村(社区):组织申报到户项目,报对应业务线办或部门单位初核,完成村级公示,做好相关会议资料及公示资料留档备查工作;

2.各线办、部门单位:①梳理、确定申报统筹项目;②收集并初审村(社区)对应业务工作的到户项目资料;③汇总到户项目与统筹项目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④镇党委班子会议审核通过后,将本单位或线办负责统计和申报的项目库申报资料及项目审定表(附件4)报对应市级局委办审核;审核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3.镇乡村振兴办公室:①负责起草相关文件,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督促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和线办落实项目库申报工作;②梳理、确定申报统筹项目;③收集并初审村(社区)对应业务工作的到户项目资料;④汇总所有项目,并进行公示;⑤汇总填报附件5,报市乡村振兴局审核。

(二)提高入库质量。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线办要充分发挥初审把关作用,强化项目入库审核。乡村振兴办要加强项目库建设的督查指导和跟踪监测,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对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关注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等情况。对项目库中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实施。

(三)加强督查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已纳入镇对村(社区)乡村振兴绩效考核,乡村振兴办将定期对项目库完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请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线办主要负责同志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项目选择精准、成效显著,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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