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乡市龙田镇委员会 宁乡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 方案》的通知 - 政务文件 -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宁乡市乡、镇政府 > 宁乡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 政务文件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00016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宁乡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11-01
  • 生 效 日 期:2021-10-30
  • 文   号:龙发〔2021〕25号

中共宁乡市龙田镇委员会 宁乡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 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11-01 来源:宁乡市龙田镇 所属单位:宁乡市龙田镇 字体大小:

中共宁乡市龙田镇委员会

宁乡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乡市龙田镇委员会

  宁乡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30日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森林等资源长效保护机制,按照新修订的《森林法》和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20号)以及《中共宁乡市委办公室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宁乡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落实“两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百姓林长)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措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全面建设“神奇瓦子寨、幸福新龙田”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1年12月,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体系,基本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构建“镇村具体落实、社会监督参与”的林长制责任机制,推进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和制度的集成化;建立“两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百姓林长)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推进森林资源管护的网格化;同时初步推动森林资源监测监管的智慧化。

到2025年,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2%,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8万立方米,森林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到2035年,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智慧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全镇森林覆盖率不低于72%,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8万立方米,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全面提高、稳定性全面增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组织体系

设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镇设立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设立第一副林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设立副林长,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乡镇长担任。各村(社区)设立林长,由村(社区)党总支书担任;设立副林长,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

建立林长制工作部门协作机制镇林长制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林长制工作部门协作机制,镇林长制责任成员单位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派出所等。

建立林长制公众参与机制聘请熟悉林业政策法规、热心森林资源保护、具有较强号召力的社会贤达人士担任龙田镇百姓总林长,各村(社区)设立村级百姓林长。镇、村两级百姓林长实行志愿服务和义务服务,主动配合镇党委、政府落实林长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工作职责

林长职责

镇林长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推动镇林长制工作,对责任区域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源头管理,督导、调度、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和督促区域内监管员、护林员、执法人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巡护管理,认真搞好本区域的林地林木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对国家森林督查问题积极推动落实整改,有效遏制和依法打击责任区域内非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村林长负责在责任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和督促本区域网格护林员开展日常巡护管理,认真做好本区域的森林防灭火和林地林木资源保护工作。有效管控好农事、祭扫等各类野外火源,一遇森林火警,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科学扑救。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责任成员单位职责

各林长制责任成员单位在镇林长的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镇林长办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市林长会议研究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向市林长报告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承担市林长会议、市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拟订全镇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镇林长巡林、调研、督查、考核等工作;督导各村(社区)建立健全林长制各项制度,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承担镇林长制日常工作。

五、主要任务

加强生态保护全面落实镇域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制度,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瓦子寨等重要保护地的保护管理。加大林地、草地监管力度,建立基于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一张图”的林地草地审核审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非法挖山采石采矿采砂、取土洗砂。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建立健全古树名木、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强化森林督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生态修复坚持自然修复为主,适地适树、良种良法,推动科学绿化。强化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大力选育推广乡土树种草种和林草良种。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落实部门绿化责任,深入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广认建认养、“互联网+”等义务植树模式,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加快推进“五场复绿”(退出的矿场、废弃的工场、停办的砖场、退养的猪场、拆除的屋场),修复生态环境的“伤疤”。深入实施封山育林工程,提高林草植被盖度,加快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战略储备林建设等森林经营措施,提升森林碳汇能力。

(三)加强灾害防控建立健全重大松材线虫、松毛虫、竹蝗等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森林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控能力建设,健全森林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强化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加强预案体系、防灭火队伍等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监测监管逐步建立重点林区实时监控网络。依托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点监测网络,科学采集整合“天空地”多源数据,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构建点线面一体化遥感分析、地面调查、定位观测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林地占用及森林火情、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情况和风险隐患,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建设全镇护林员巡护管理系统,强化即时管控,落实网格化管理。强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技术推广应用,开展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疫源疫病监测评价,逐步实现全过程全周期管理,及时准确获取森林资源面积,科学统计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湿地保护率等指标数据,客观评价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绩效,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智慧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优化森林资源网格划分和护林员队伍,组建统一规范的综合护林队伍,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好森林资源网格管理责任;在本镇工作人员中选优配强兼职网格监管员,明确监管职责,确保监督到位;充分发挥镇专职林业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村级辅警的作用,夯实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强化对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与日常管理,建立对全镇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的巡护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源头管理作用。加强镇林业工作队伍建设和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巡护装备。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保障工作经费,统筹工作任务,狠抓责任落实,系统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令制度,由镇林长统一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镇林长会议和若干次林长制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并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两级林长巡林制度,定期分别对责任区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制度,形成全镇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及时推介有关政策和正反面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项督查。建立健全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林长制工作进展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制度,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秩序,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实行年工作考核制度,由镇林长负责对村(社区)林长、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和森林资源管护网格的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加强林长制工作宣传和舆情引导,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公众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强化督导考核制定林长制考核管理办法,将森林火灾防控、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有害生物防控、造林绿化等指标和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列入林长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列入绩效评估内容。强化林长巡林和日常督查,将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通报情况并督促落实。对推进林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