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双凫铺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政策解读 -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宁乡市乡、镇政府 > 宁乡市双凫铺镇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解读:双凫铺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21-07-03 来源:双凫铺镇人民政府 所属单位:宁乡市政府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缓解大班额,根据宁乡市委、宁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和宁乡市委办公室、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2021年各级各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全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我镇基础教育质量。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镇所属各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6周岁以上(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入学,镇基地学校可根据当地学位情况适当延迟(镇基地学校保留对本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家长持“六证”:①父母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⑥学前教育报告单,携带子女于规定时间到学区内的小学报名。各校审验有关材料后,报镇基地学校汇总,并在公安部门核查户籍信息,在住保部门核查房产信息。

2.各学校要把 “三类”残疾适龄儿童的关爱落实到行动中,凡符合就近入学原则的儿童,经家长申请,应接收他们到学校随班就读,不得借故拒收。(注:虎山特教学校为我市公办特教学校,招收适量智障、视障和聋哑儿童就学,可推荐入学。)

3.报名招生时间。镇基地学校所辖各小学于7月4日接受本区域户籍新生和本区域内房产子弟报名,对于符合条件的新生将适时公布名单。

4.招生区域划定。

双凫铺中心小学:合轩村、余新村、双凫铺镇各部门单位、双凫铺集镇人民路以东区域;

双凫小学:双明村、双凫铺集镇人民路以西区域;

麦田九年制学校小学部:迴龙山村、泉井村;

麦田村及粟江村的学生根据就近入学、家长自愿,选择麦田九年制学校小学部或双凫铺中心小学报名就读。

5.跨学区的条件。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意见》(长政发〔2005〕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1〕60号)等文件规定,来我镇集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在双凫集镇合法经商1年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含1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截至5月底满6个月的纳税凭证、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父母在双凫铺镇合法务工1年以上(含1年),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截至5月底满6个月的工资表、务工单位证明、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宁乡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截至6月底满一年以上)。

(3)在报名时,由基地学校和各小学查验证明证件,凡符合就读条件的,办理登记手续,由基地学校和各小学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二)初中招生

1.报名条件。①在本镇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凭学生手册,于规定时间到中学办理报名手续。②在外镇、外地读书且符合“房户一致”原则的小学毕业生,愿意跨区域升学的,在取得毕业学校所在地乡镇(街道)基地学校同意证明后,须持毕业学校证明、小学学籍档案(学生成长手册)、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等“四证”和1张一寸免冠照片,于招生时间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各学校审验有关材料后,报镇基地学校汇总并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招生时间。镇基地学校所辖两中学于7月4日接受本区域户口新生及本区域内房产子弟报名,对于符合条件的新生将适时公示名单。

3.分配办法

(1)双凫中学:双凫中小及双凫完小毕业生;麦田九年制学校初中部:麦田小学及双桂小学毕业生。

(2)回双凫铺就读学生,户籍为双凫片的新生在双凫中学就读,户籍为麦田片的新生在麦田初中部就读。

四、招生纪律

(一)加强领导。

(二)严明纪律。

(三)规范行为。

(四)严控班额。

(五)加大宣传。

  


相关文档:
  • 宁乡市双凫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凫铺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