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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1-00215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宁乡市双凫铺镇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11-10
  • 生 效 日 期:2021-11-10
  • 文   号:双发〔2021〕28号

中共宁乡市双凫铺镇委员会 宁乡市双凫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11-10 来源:宁乡市双凫铺镇人民政府 所属单位:宁乡市双凫铺镇 字体大小:

中共宁乡市双凫铺镇委员会

宁乡市双凫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乡市双凫铺镇委员会

       宁乡市双凫铺镇人民政府

202111月10日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镇森林资源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宁乡市委办公室、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在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落实“两长三员三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措施,筑牢生态屏障,为全面建设幸福新双凫提供生态保障。

2.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到2021年12月,全面建立镇、村二级林长体系,基本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构建“镇级统筹负责、村具体落实、社会监督参与”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建立“两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百姓林长)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推进森林资源管护的网格化。

到2025年,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到2035年,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全镇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0%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全面提高、稳定性全面增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组织机构

1.设立镇村二级林长。镇设立林长,由党委书记担任;设第一副林长,由镇长担任;设立副林长,由乡镇联村领导担任。村级设立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设立副林长,由村(居)委会成员担任。

2.建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和成员组成,成员由党政班子人员担任。镇相关部门在镇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的指挥协调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镇林长办”)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

3.建立林长制公众参与机制。聘请熟悉林业政策法规、热心森林资源保护、具有较强号召力的社会贤达人士担任双凫铺镇百姓林长,设立双凫铺镇环保志愿者协会百姓林长办公室,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村级参照设立村级百姓林长。镇、村二级百姓林长实行志愿服务和义务服务,主动配合党委、政府落实林长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

镇级林长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推动镇林长制工作,对责任区域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源头管理;督导、调度、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和督促区域内监管员、护林员、执法人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巡护管理,认真搞好本区域的林地林木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对国家森林督查问题积极推动落实整改,有效遏制和依法打击责任区域内非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村级林长负责在责任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和督促本区域网格护林员开展日常巡护管理,认真做好本区域的森林防灭火和林地林木资源保护工作。有效管控好农事、祭扫等各类野外火源,一遇森林火警,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科学扑救;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2.协作单位职责

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8个协作单位在镇林长的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3.镇林长办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镇林长会议研究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向镇林长报告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承担镇林长会议、镇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拟订全镇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镇林长巡林、调研、督查、考核等工作;督促村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承担镇林长制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1.加强生态保护。全面落实镇域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制度,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对回龙山景区的保护。强化沩江、粟溪河、金河水库、鸡家冲水库、简桥水库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非法挖山采石采矿采砂、取土洗砂。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地保护。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强化森林资源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生态修复。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坚持自然修复为主,适地适树、良种良法,推动科学绿化。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加快推进“五场复绿”(退出的矿场、废弃的工场、停办的砖场、退养的猪场、拆除的屋场),修复生态环境的“伤疤”。深入实施封山育林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

3.加强灾害防控。建立健全重大松材线虫、松毛虫、竹蝗等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制度,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森林有害生物测报,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加强预案体系、防灭火队伍等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4.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创新生态保护和林农利益维护双实现机制。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花卉苗木、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油茶等绿色富民产业。

5.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优化森林资源网格划分和护林员队伍,落实好森林资源网格管理责任;明确监管职责,确保监督到位;强化对护林员、监管员的培训与日常管理,建立对全镇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的巡护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护林员、监管员的源头管理作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保障工作经费,统筹工作任务,狠抓责任落实,系统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召开4次镇林长专题会议,研究并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二级林长巡林制度,定期分别对责任区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制度,形成全镇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及时推介有关政策和正反面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项督查。建立健全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林长制工作进展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制度,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秩序。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实行年工作考核制度,由镇林长负责对村林长、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3.接受社会监督在责任区域和森林资源管护网格的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加强林长制工作宣传和舆情引导,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公众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4.强化检查考核。制定林长制考核管理办法,将森林火灾防控、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有害生物防控、造林绿化等指标和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列入林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林长巡林和日常督查,将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通报情况并督促落实。对推进林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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