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00094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布日期:2023-11-07
- 生 效 日 期:2023-11-07
- 文 号:
宁乡市夏铎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持续跟踪监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情况,根据《宁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宁振局发〔2023〕15号)的文件要求,继续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和动态管理。主要包括3项内容:一是脱贫户、监测对象基础信息、“两不愁三保障”、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变化情况;二是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三是脱贫村和驻村工作队等指标变化情况。
2.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主要包括3项内容:一是巡视、督察、暗访、考核及日常排查发现的问题是否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整户长期外出、新增残疾人、多子女就学、受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新申请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是否开展排查识别,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是否稳定;三是遭受自然灾害的地方,是否存在产业项目失败、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等风险隐患。
3.统计2022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及雨露计划补贴有关数据。以2022年度入户采集计入收入的数据为准,对2022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及雨露计划补贴计入收入的情况据实统计。
二、 时间安排
年度动态管理与第二轮集中排查两项工作结合开展于2023年10月下旬开始,2024年1月上旬结束。
1.工作部署。镇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年度动态管理与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明确工作时间和镇村工作负责人,11月2日前完成。
2.集中培训。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讲解相关工作内容和政策要求,确保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培训全覆盖,10月3日前完成。
3.入户走访。镇村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好工作力量,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信息,并针对性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11月20日前完成。
4.数据录入。及时准确采集相关信息,在全国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功能开放时段内及时更新录入相关信息。全国信息系统将于12月24日24时关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录入功能,封存2023年度数据库。
5.总结报告。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后,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数据分析相关工作,形成信息采集和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总结,经总支书记审定后,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报镇乡村振兴办。
三、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年度动态管理和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涉及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实保质完成信息采集和集中排查。
2.规范工作流程。①脱贫户和监测户信息采集工作由村专干、驻村工作队具体负责,村小组长协助配合入户了解情况。所有脱贫户和监测户都要填写《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采集表》(附件1)和《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信息采集表》(附件2),表格内容要经脱贫户(监测户)认可并由脱贫户(监测户)和信息采集员双方签字确认。对未整户外出的农户,必须入户;对农户整户外出等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采集收入时要做到“谁经营问谁、谁务工问谁、谁经手问谁”,按要求逐项采集收入项目。②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由乡镇(街道)按照监测对象的识别标准和要求对所有农户开展排查(附件8、9、10),由网格干部和联片村干部负责,重点关注“整户长期外出、新增残疾人、多子女就学、受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新申请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八类人群,重点排查农户“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情况和抗风险能力,是否存在致贫或者返贫风险。对于存在致贫风险或者返贫风险的户子,依程序在15天内纳入监测。③在入户信息采集脱贫户和风险消除的监测户同时,要根据其户内相关情况,排查其是否存在返贫或者致贫风险。
3.强化数据质量。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做好数据分析和实地核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采集数据质量,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注意事项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如收入、务工时长、家庭成员自然变化等,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24时。
2.为减轻工作负担,通过全国信息系统下载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对照表开展入户采集,同时可使用防返贫监测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核验信息等工作。
3.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脱贫人口信息动态管理监测指标解释和计算口径,明确学生学费和基本食宿等生活费的教育专项补贴,以及雨露计划补贴等不计入收入。为精准掌握全市2022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含雨露计划)计入收入情况(附件11),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后,经总支书记审核签字后,于2023年11月4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档报镇乡村振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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