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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口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18-09-19 来源:巷子口镇人民政府 所属单位:宁乡市政府 字体大小: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全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焚烧秸秆,确保我镇不烧一把火,不被卫星遥感监测到一处火点。

二、工作重点

1.时段:秋收和秋、冬种时节。

2.区域:全镇10个村(社区)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唐正任组长,陈义军任副组长,其余党政领导任成员,党政办、农办、中心学校、林业站、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查组及考核组,由农办牵头。

2.明确责任分工

党政办:负责禁烧工作信息发布,组织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协助做好市级考核工作。

农办:负责禁烧工作宣传,牵头成立考核组,对各村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重要时段和区域进行重点巡查。

中心学校:负责对教师、学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禁止焚烧秸秆行为。

林业站:负责组织护林员对发生的焚烧秸秆行为进行扑灭,并做好重点区域、时段的巡查工作。

各村(社区):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开好党员、组长会,进行宣传,实行分片包干,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负责及时做好秸秆焚烧行为的劝导、制止工作。

3.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要组织召开好党员、组长会议,利用“村村响”进行宣传教育,浓厚氛围,使秸秆禁烧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4.加大巡查力度

由镇农办负责牵头组织,做好日常巡查,在重点时段和重要区域做到白天巡回检查,严格控制秸秆和垃圾焚烧行为。


宁乡市巷子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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