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00060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公布日期:2022-05-30
- 生 效 日 期:2022-05-30
- 文 号:巷政发〔2022〕14号
关于印发《巷子口镇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巷政发〔2022〕14号
宁乡市巷子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巷子口镇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
现将《巷子口镇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乡市巷子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巷子口镇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
一、河(湖)长履职方面
1.河(湖)长按要求开展巡河巡库,乡(镇)级河长每月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一次(乡级河长运用巡河APP开展巡河,村级河长填写好巡河日志)。村级河长(各村〈社区〉书记)必须在巡河日志中巡查人员一栏签字,做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整改问题需要前后对比照片。巡河日志粘贴的照片需体现河长巡河,不能重复使用。村级河(湖)长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
2.镇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年度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3.镇人民政府针对镇域内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1次以上;
4.每一位河(湖)长年内专题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1次以上;
5.每位河(湖)长每年要重点解决1个以上的突出问题,以交办函形式交办给对应村(社区),各村(社区)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并以回复函形式上报;
6.河(湖)长向上一级河(湖)长进行1次以上述职(各级河湖长必须提供纸质版述职报告);
7.持续深入开展“清四乱”(乱占、乱堆、乱建、乱采)常态化专项行动,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8.加强河湖保洁、水质提升、加强镇域内河湖及各类水体的水面及岸线保洁工作、加强河湖岸线管护,确保无黑臭水体和污水直排等问题。
二、镇河长办工作
1.切实落实镇河(湖)长制“一办两员”(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张华同志任镇河长办公室主任,刘佳、罗杰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立河长办(挂牌)、制度上墙、有固定工作场所(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明确专职办事员(罗杰同志),全镇保洁员名册备案;
2.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2022年河流年度任务,并完成2022年年度目标任务;
3.镇河长办每月对各村、各河流水域检查2次以上。制定落实督查制度,开展问题督办,建立河湖问题整改工作台账;
4.及时向上级报告河(湖)长变更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平台和河长公示牌信息;
5.及时向市河长办报送镇域内河长制工作动态;
6.对巡查发现、上级交办的问题,及时督促镇(村)按河长令、交办函、督办函明确的要求进行整改;
7.加强宣传推介。镇、村两级利用宣传车、村村响、微信平台等方式开展河湖长制多样化宣传活动,积极推行“官方河长+民间河长”“双河长制”,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8.强化小微水体管护。沟渠塘坝实现“五无”目标(无垃圾、无污染、无损毁、无违建、无淤积)。
三、村级河长制工作
1.村级河长(各村〈社区〉书记)每周一次,并按市河长办要求填写好纸质版巡河日志;
2.按要求签订保洁合同,合同到期前必须续签,保证合同不间断、责任不推诿;
3.建立小微水体名录,并及时更新管理人员信息;
4.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
关于印发《巷子口镇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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