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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00085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宁乡市喻家坳乡
  • 公布日期:2022-02-25
  • 生 效 日 期:2022-02-25
  • 文   号:

喻家坳乡保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 2022-02-25 来源:宁乡市喻家坳乡 所属单位:宁乡市喻家坳乡 字体大小:

为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根据上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对保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保密法》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有关精神,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自觉提高警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凡跟随、接触领导的工作人员,凡与本人无关的秘密文件、秘密事项要做到不看、不听、不传。

三、对接触秘密文电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对不适宜做这项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换。

四、确定专人管理文件并做好保密的日常工作,对收管的文电要及时清点。调动工作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五、对收发和内部运转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手续。要求传阅的,按规定范围传阅,阅后及时退交文件管理人员,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传阅。

六、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均应按规定采取安全保险措施,办公室一定要做到人走锁落,防止失密、窃密。

七、秘密文件和资料,要在办公室内阅办,用后随时锁入文件橱,不得将文件带到宿舍或其他场所。

八、认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收到的党内文件和其他秘密文件,要按规定定期清退,需要销毁的机密、绝密文件要进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统一派人监销;不经批准不得私自销毁文件,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文件、内部刊物资料。

九、对送印文稿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凡能入橱的,要入橱加锁;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及时销毁,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十、因公外出人员,不得随身携带秘密文件。如因特殊需要,必须携带时,须经领导批准,外出期间,要按规定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密件安全。

十一、严格通讯保密规定,不得在未设保密装置的有线电话、无线电话、传真机和明电中传递秘密事项。

十二、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对音响设备、录音、会议文件印发、保管、记录、传达,均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参加会议工作人员提出安全保密要求。

十三、加强网络监管,不可将各级各类红头文件以电子档或拍照、扫描等方式通过微信、QQ或其他互联网平台等方式传递。可公开的文件,也只可公开文件内容,文件的格式、红头都不能上网。

十四、在涉外活动中,要严守外事纪律。不得在外国人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事项。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出国人员在出国前必须接受保密教育。

十五、严格查阅档案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

十六、办公室涉密计算机,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中共宁乡市喻家坳乡委员会

                                宁乡市喻家坳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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