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00125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布日期:2023-06-09
- 生 效 日 期:
- 文 号:
《关于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
宁乡市喻家坳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单位: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引导、增强广大村民树立安全用电、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 长:姜 晓
第一副组长:宋汝明
副 组 长:谈江波 贺胜军 李 勇 罗 娟 曹智雄
张跃明 廖 娜 汤 俊 周 仲
成 员:供电所全体工作人员
各村、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
农村钓鱼触电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管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规定,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行政村要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安全用电动员大会,全面布置和安排禁止任何人在高低压线下钓鱼。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为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采用各种方式盗窃电能以及盗窃、破坏各类电力设备设施;
2.严禁私设电网用于防盗、捕鼠、捕鱼等;
3.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电网运行方式,采用“一相一地”方式用电;
4.严禁私拉乱接,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或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线用电;
5.严禁不安装末端漏电保护器装接临时电气设备用电;
6.严禁非电力工作人员私自向停电线路或配电设备送电;
7.严禁任何人在高低压线路下方和附近钓鱼;
(二)严格检查,消除隐患。
村民委员会和供电所要相互配合,对用电线路和设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清查活动。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线路、设备要尽量就地进行解决和处理;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用电设备要坚决予以查封;对不按规定用电,违反《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的违章用电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严格依法处罚。
(三)加强对移动电器和临时用电的管理。
所有移动电器用户和临时用电户必须到供电所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用电,严禁用户私拉乱接,挂钩接电和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用电。否则,电力部门将依照《电力法》的有关规定,按盗窃电能严肃查处。私拉乱接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概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四)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管理。
加强漏电保护器管理是防止设备损坏的一项技术措施。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配电间(台区)采取任何手段将漏电保护器塞死或退出运行,如造成后果的追求法律责任。在做好漏电总保护正常投运的同时,要大力提倡和发展梯级保护,除各种临时用电设备和临时用电场所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外,每家每户用电也要安装漏电保护器,以便实行多级保护,提高动作可靠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给广大用电客户的忠告。
安装漏电保护器是供电部门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的一项技术措施,而并不是一种保命的设施。
凡违反农村安全用电相关规定,违章用电造成他人伤害、财产损失、电网停电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由肇事者承担责任,触犯刑法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宁乡市喻家坳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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