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潭街道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 政务文件 -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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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0-00028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玉潭街道
  • 公布日期:2020-06-23
  • 生 效 日 期:2020-06-23
  • 文   号:

玉潭街道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 2020-06-23 来源:宁乡市玉潭街道办事处 所属单位:宁乡市玉潭街道 字体大小:

  

一、公办小学招生

1.报名条件。玉潭所属各公办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入学的年龄要求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进入玉潭街道入学的购房手续、购房合同、产权证或不动产产籍卡必须是2020年5月31日以前办理。
2.报名办法。家长持“六证”报名:①父母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入读城区学校);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⑥学前教育报告单。入读城区公办小学,7月9日—13日在“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7月19日—20日到玉潭街道招生办,由招生办协助网上报名。
3.审核录取。城区学生报名后由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局、人社局提供信息协助网上审核,户籍信息由公安部门协助现场审核。玉潭街道招生办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按生源排序安排入学。

二、公办初中招生

1.报名条件。

(1)玉潭街道域内公办小学的毕业生根据划定学区直升对应初中。

(2)跨区域入学玉潭四所初中的,必须符合“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相关条件。购房手续、购房合同、产权证或不动产产籍卡,须在今年5月31日以前办理。
2.报名办法。

(1)玉潭街道公办小学的毕业生,7月14日—18日凭学生成长手册、毕业生登记表、户口簿、房产证(或租住证明),在“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跨区域入城区就读的,7月14日—18日凭学生成长手册、毕业生登记表、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经商务工手续(见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部分要求),在“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7月19日—20日到玉潭街道招生办,由招生办协助网上报名。
3.审核录取。玉潭街道基地学校按照就近原则提前为每所小学划定对应的一所或多所初中学校,按照“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原则招生。跨区域入学的报名后由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局、人社局提供信息协助网上审核,户籍信息由公安部门协助现场审核。审核入学资格后,街道招生办根据学校学位与生源排序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微机派位到校。玉潭街道统一于8月24日公示录取名单。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省、市关于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文件精神,来宁乡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1年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含1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截至6月底满6个月的纳税凭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今年5月31日以前办理)、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截至6月底满一年以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城区合法务工1年以上(含1年),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以及截至6月底满6个月的工资表、务工单位证明、租房合同(今年5月31日以前办理)、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截至6月底满一年以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小学在7月9日—13日、入读初中在7月14日—18日,凭上述材料在“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7月19日—20日到相应街道招生办,由招生办协助网上报名。符合条件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玉潭街道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政策。

玉潭街道2020年秋季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与招生计划

说明:

1、玉潭街道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卯田校区就读。2、玉潭街道新山小学、新康小学与合安小学属于玉潭中小教育集团托管,玉兴小学、塘湾小学、实验二小属于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托管。

3、玉潭街道学校学区划定户口类与房产类,无房无户类学生报名后由街道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

玉潭街道2020年秋季公办初中招生区域与招生计划

  

说明:1、城北中学搬迁到新建的新康中学,域内小学毕业生按新划分的招生区域均衡分配到四所初中学校。

      2、域外回城就读学生根据户口、房产、经商、务工类的先后顺序与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到校。

玉潭街道招生入学管理

(一)加强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一是均衡分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尖子班,不得私自调整学生就读班级;切实消除起始年级大班额。二是规范学籍管理。坚持落实“籍随人走”“一人一籍”等学籍管理规定,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违规办理转学学生的学籍转接。三是规范招生秩序。未经教育部门允许,学校不得私自招生、超计划招生或接收转学学生。学籍注册后,严禁招录已被其他学校招录的学生。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段,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据招生转学的相关政策,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三)建立预警机制。建立招生入学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机制。教育部门将加强区域内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预测分析,根据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增加情况和学位供给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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