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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资福镇2022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22-03-07 来源:宁乡市资福镇 所属单位:宁乡市资福镇 字体大小:

2022年3月7日,宁乡市资福镇人民政府印发了《资福镇2022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方便广大民众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根据《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和常规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湘疾控函〔2022〕4号)的工作要求,结合目前新冠疫情防控防控的要求,为减小新冠疫情与常见传染病叠加的影响,有效落实多病共防的防控措施,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和常规疫苗的接种工作,我镇印发了《工作方案》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接种单位在冬春季节高发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部署。

二、工作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1.为防止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大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的宣传力度及监护人对免疫规划的认知程度。

3.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没有全程接种或没有接种登记的儿童提供相应的免疫接种机会。

三、工作要求

积极引导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1、3岁以上人群完成2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

2、2岁前完成2剂次含麻疹成分类疫苗的接种;

3、6岁以上完成4剂次流脑疫苗的接种;6岁以上完成5剂次百白破类疫苗的接种;6岁前接种2剂次手足口病(EV71型)疫苗;

4、流行性腮腺炎疫苗除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的麻腮风疫苗外,需加强接种一剂次腮腺炎疫苗(已接种2剂次麻腮风疫苗者除外);

5、水痘疫苗满1岁接种第一剂次,满4岁后接种第二剂次(已经患过水痘或流行性腮腺炎的幼儿和学生可考虑不接种水痘和腮腺炎疫苗);

6、流感疫苗每年均可接种一剂次;肺炎疫苗可根据年龄和既往接种情况进行接种。







相关文档:
  • 宁乡市资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资福镇2022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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