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卷信息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号码 | 立案日期 | 处罚原因 | 具体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内容 | 处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宁乡星悦星家庭旅店 | 92430124MA4QU3MD6D | 2023-11-30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1、自2019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27日未取得公共场所(住宿)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2、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等设施设备。 | 事实1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十三节第一条。事实2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十三节第三条 | 长宁卫公罚[2023]006号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2024-1-9 | 宁乡市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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