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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07 来源: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字体大小: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中共宁乡市委,宁乡市人民政府: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干部法治素养全面提升。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逐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按照《关于下发<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范>的通知》(宁城发〔2019〕1号、《关于印发<宁乡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宁城发〔2019〕30号)、《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行政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宁城发[2019]23号)等文件要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制度落实,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全部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执法文书等信息全部已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湖南政务服务网及宁乡政务服务网公开,并实时更新。通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目前,我局已配备执法记录仪324台,移动执法终端40台。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制定了《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作出重大行政决定前,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制审核程序。

全面推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全面推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运用“721”工作法与绣花针式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70%靠服务。变被动管理为主动靠前服务,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渣土运输公司宣传有关渣土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向渣土车驾驶员宣传渣土运输相关规定及交通安全知识,要求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注意实时路况,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20%靠管理。通过前期对在建工地的摸排,针对不同的情况,我局渣土办等部门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对工地的出入口硬化、除尘设备、车辆清洗等都做出严格的规定,从源头上杜绝渣土和扬尘污染现象的发生。10%靠执法。我局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开展错时执法制度,严厉打击渣土车辆未密闭、不按路线行驶等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案卷审批和依法执法工作。我局从文书的制作、程序的完善、法律的适用等几个方面入手,严格把关,纠正案件瑕疵、补充执法程序,案卷文书得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得以进一步提升。对违法行为轻微拟减轻处罚、拟决定拆除违法建筑等的重大行政决策,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依法进行。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案卷评查常态化,在宁乡市季度案卷评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2次内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评选出10个优秀案件。健全完善动态管理、评查讲评、评查问题及时通报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自负、重证据、重调查、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时,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逐步完善职能职责目录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梳理部门职能职责,完善实施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2020年,我局根据中央、省目录库数据要求,按时完成实施清单清理工作3轮次、权责清单清理工作3轮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工作4轮次。

积极完善行政执法部门协助、衔接机制。我局按照《宁乡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探索案件线索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行政执法部门协助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调查案件过程中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调查的,及时去函请求协助;对我局发现的当事人涉嫌违反非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送相关职能部门。

积极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不断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编制完成“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完成了“四级九统”相关事项填报,全部取消办事指南内的证明文件,完成“无证明城市”要求;开设综合窗口,现我窗口统一设置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为全市的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极简审批”,一件事只要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比例达到96%以上,“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事项比例达到50%以上;缩短审批时间,大部分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由法定的15天缩短到3天,办结时间大大缩短,基本能做到5分钟内办结每一起审批事项;推进“三超两免”,对所办事项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对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于提交;大大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对超出审批权限的项目,主动与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搞好服务,我窗口已办结事项群众的满意度为百分之百。

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一是建立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容错机制,与宁乡市司法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宁乡市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批)将八项情节轻微,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列入免罚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在行政相对人积极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无再次违法违规行为,且行政处罚信息已经满足最短公示期要求,行政相对人可通过申请进行信用修复,从而保障失信主体权益,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2020年,完成信用修复50件。

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今年,我局应对新增行政诉讼案件1件、上年结转行政诉讼案件3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民事诉讼案件2件,目前均已全部终审。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0年度,行政负责人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以我局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的案件无败诉记录。

积极推进合同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20年,我局共审查和签订《宁乡市居民综合有害垃圾回收处置服务》等合同14份,涉及金额1200多万元,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要求进行审查、备案。

我局制定了《关于在宁乡市城区人行道违法停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宁城发[2020]16号)这一规范性文件对宁乡市城区人行道违法停车实施行政处罚(第二批),治理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保障城区道路畅通和行人安全。制定了《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宁城发〔2020〕19号)这一规范性文件,对城市管理领域191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作了具体规定,促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两个规范性文件均及时备案。

积极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的《关于印发<宁乡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6]52号)、《宁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市城区渣土运输处置的通告》(宁政发[2018]19号)两个规范性文件重新进行审查,未发现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行为。对各单位发函拟定的《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宁乡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办法》(草稿)等20余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提出修改建议。

积极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我局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现有2名公职律师,并聘请1名法律顾问,建立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重大行政决定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对法律顾问值班、参会、涉法事项审查等业务工作情况如实记录,作为年底法律服务情况综合评定考评结果。

积极落实学法用法及培训制度。在局系统内部,全面营造法治学习日常化、日常工作法治化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利用强国平台学习、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开展自学,召开执法案件座谈调研会议、当前执法工作部署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专题讨论会等3次会议开展讨论,举办新入职队员岗前培训暨城管系统法制培训班、法治工作培训会议、民法典专题学习会议、《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专题学习讲座等4次法治专题讲座,参加人员1600余人次。以考促学,通过如法网等网上学习平台,督促单位执法人员在网上学法考法,2020年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探索建立轮训制度,要求各分局、中队、科室法制员按照两人一组、半月轮换的方式到局法规科进行轮训,学习案卷审批具体细节及程序。

积极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服务,加强纪律约束,积极打造城管执法普法的“金字招牌”、“示范品牌”。建立全面普法制度,在执法、信访回复、“12345”市民热线办理、百姓城管办理等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10月22日上午,市城管局在人人乐广场开展《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的生活理念,坚持做好市民垃圾分类常态化工作。2020年12月1日上午,市城管局在花明北路大润发广场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并向市民详细讲解燃气基本知识和在燃气使用过程中常见的安全隐患。随后,各个乡镇中队逐步在各个乡镇发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12月4日,我局在市民广场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把“城管+法治”的宣传教育送到市民身边,将法治宣传常态化、形象化。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目前,城市管理领域无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作为法律支撑,急需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一些地方性法规(如《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也需要与时俱进及时修改,执法的现实困难与法律法规之间的空白极不相称。

政府法治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如何传达到各个执法部门的渠道不畅,存在新法出台了还在用旧法的现象,法治宣传、培训力度亟待加强。

法律专业人才严重不足。目前,我局仅2个公职律师,均在法规科,局属分局、中队、科室没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法学专业毕业的人员也极少,专业人才不足,法制员法制审核作用发挥不够强,急需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充实法制队伍。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我局严格按照《长沙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的要求,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层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中队法制员落实的良好局面。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度,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席庭审1次,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二)常抓常议,严格制度考核。2020年,我局党组会研究法治工作2次,行政办公会研究法治工作3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专题法治讲座4次,研究部署依法治市具体工作及日常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以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出台,对城管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局将以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以执法培训为载体,全面强基础,推动执法队伍的标准化、正规化、信息化建设。以依法执法为要求,切实树形象,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服务,加强纪律约束,树立“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形象,积极打造城管执法的“金字招牌”、“示范品牌”。

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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