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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3 来源:宁乡市财政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宁乡市财政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做好行政收费栏目公开工作,公布了20项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11项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6项政府性基金目录;及时公开部门信息,按要求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解读了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公布了财政信息;优化更新宁乡市财政预算公开专栏,公布了2021年宁乡市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发布10条减税降费政策相关信息;按时公开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做好2022年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按程序办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长信箱问题答复等工作。真正做到了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部分财政信息公开栏目时限过短,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信息公开栏目时限建议参考实际情况定夺。财政信息公开专栏涵盖业务范围广,栏目多等特性,建议将公开时限根据财政资金拨付实际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2、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根据资金拨付实际情况修改公开时限,提高工作实效,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宁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nxcity.gov.cn)。如有疑问请与宁乡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 邮编:410600,联系电话:0731-8898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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