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00425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布日期:2022-12-09
- 生 效 日 期:2022-12-09
- 文 号:宁教小组通〔2022〕2号
宁乡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全面引导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形成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力破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疾为导向,以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为抓手,协同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通过改革,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逐步实现教育评价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为推进宁乡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营造良好的生态。
三、主要措施
措施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切实履行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加强资源统筹,强化工作调度,研究解决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落实市委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教育副市长联系学校、深入教育一线调研和为师生上思政课等制度,每年到学校开展调研指导,每学期至少到学校讲一次思政课或作一次形势政策报告。建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重点报告重视教育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投入保障、教育民生问题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落实和教育安全稳定责任落实等情况。完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重大教育事项须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再按程序审议决策。
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健全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教育督导机制,完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重点考核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长沙市委市政府、宁乡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学校建设和学位供给的基础保障,消除辖区内大班额班级,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维护学生安全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专项督导,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各学校积极探索尝试,创造特色。
3.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坚决禁止以升学率作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指标,坚决禁止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坚决禁止以升学率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坚决禁止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坚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名义开办或变相开办择优班、重点班。加强高考、中考信息管理工作,不得向考生本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大学的情况,不得用高考、中考成绩对各乡镇(街道)及学校进行排名。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乡镇(街道)、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措施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抓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的重要内容,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制定和实施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规划,落实督导部门职责,统筹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实现评估学校(园)全覆盖。
5.改革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完善幼儿园评价。健全幼儿园办园水平和质量评估标准,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持续推进省级游戏活动和幼小衔接实验区、试点园工作,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减轻学业负担、提升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巩固和发展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成果,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突出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成长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普通高中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鼓励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健全职业学校评价。以毕业生本地就业率、就业稳定率、社会贡献度为导向,重视和关注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师型”教师(含技工专业“一体化”教师,下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评价,探索与行业企业岗位标准相衔接的评价指标体系,扩大行业企业参与办学评价。深化职普融通,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标准化专业建设工程、标准化课程(公共文化基础课)建设工程。加强民办学校评价。强化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结果运用,引导鼓励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措施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6.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以“四有”为标准,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改革和完善教师评价体系,加强对教师政治素养、道德素养、专业素养和身心素养的考察考核。充分发挥党组织及党员教师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深度融合。探索建立教师信用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师德档案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业绩考核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重要依据。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嘉奖、记功备案工作,乡村学校从教20年、30年荣誉认定和证书颁发工作。适时举办师德报告会、师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积极弘扬优良师德。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和坚决治理教师队伍中发表错误言论、学术不端、师生关系异化、买卖生源、有偿招生、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和师德失范行为检举通报制度,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平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报告、处置和通报师德违规事件,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对瞒报、漏报有关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以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突出幼儿园教师保教实践评价;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将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学业述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以绩效工资为抓手,充分调动班主任等学生工作人员、扎根教学一线教师、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的积极性。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完善和优化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的限制性条件,不得将其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8.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明确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具体要求,纳入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家校协同机制,加强家长学校建设,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作为教师考核重要内容,并计入工作量。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原则上应有思政教师、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措施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9.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唯分数、唯升学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优化初、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完善基于大数据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发展性评价实施办法,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10.改革和完善“五育”评价。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推进“小红花”思政课堂、“小健将”体育与健康课堂、“小才子”美育课堂、“小能手”创新探究实践课堂、“小帮手”劳动综合实践课堂等“五课堂”建设。完善德育评价。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将传承红色基因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继续推进实施“养成教育”,建立幼、小、初、高一体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参与各种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建立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多元参与的德育评价模式。建立学生品行表现纪实制度,将学生品行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健全智育评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学业标准和毕业标准,建立健全学业不达标清退制度;把学生课堂参与、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课堂纪律纳入学业考查范围,加大过程考核成绩权重,注重综合性增值性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深化体教融合发展。继续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全样本监测,突出抓好青少年视力综合防控,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探索将跳绳、游泳、立定跳远等身体素质类考试项目列入体育中考,提供学生多样选择机会,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改进美育评价。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建立课程支撑、活动拓展、文化熏陶、评价引领“四位一体”的美育推进机制,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实施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建立小、初、高一体化劳动教育(含综合实践)清单,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和学分要求;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强化劳动意识,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劳动品质,养成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中职学生足量、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11.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进一步完善不把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坚决禁止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提前签约、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
措施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12.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对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有关负面清单要求,完成各种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订、废除有悖规定的政策文件。坚持不拘一格用人才,切实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严格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引进人才。
13.促进人岗相适。不得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落实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导向与激励机制。
四、保障机制
1.提高政治站位。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是树立正确办学导向的指挥棒、风向标,也是提高现代教育治理能力的紧要处、关键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只争朝夕的魄力、攻坚克难的勇气、久久为功的韧劲,进行系统设计、辨证施治、重点突破。
2.落实改革责任。健全教育评价改革领导机制,明确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及相关市直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加强对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统筹领导。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对应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加强沟通对接,创造改革亮点,确保改革成效。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3.加强专业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
4.营造良好氛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建立家校协同共育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强化家长学校、学校心理咨询室、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一体化发展理念。在学校普遍建立心理咨询室,明确专(兼职)心理教师,每周定期值班,对有轻微情绪问题、行为问题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在各级医院设立心理健康门诊,重点为严重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患者服务。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附件:宁乡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宁乡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具体举措 |
责任单位 |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 |
(1)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切实履行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加强资源统筹,强化工作调度,研究解决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 |
市委教育秘书组 市委办 市政府办 乡镇(街道) |
(2)落实市委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教育副市长联系学校、深入教育一线调研和为师生上思政课等制度,每年到学校开展调研指导,每学期至少到学校讲一次思政课或作一次形势政策报告。 |
市委教育秘书组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委宣传部 乡镇(街道) | ||
(3)建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重点报告重视教育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投入保障、教育民生问题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落实和教育安全稳定责任落实等情况。 |
市委教育秘书组 市委组织部 | ||
(4)完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重大教育事项须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再按程序审议决策。 |
市委教育秘书组 市教育局 | ||
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
(5)健全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教育督导机制,完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重点考核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长沙市委市政府、宁乡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学校建设和学位供给的基础保障,消除辖区内大班额班级,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维护学生安全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 |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教育局 | |
(6)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专项督导,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各学校积极探索尝试,创造特色。 |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委教育秘书组 | ||
3.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
(7)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坚决禁止以升学率作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指标。 |
市委组织部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教育局 | |
(8)坚决禁止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
市教育局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 ||
(9)坚决禁止以升学率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
市教育局 | ||
(10)坚决禁止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 |
市委宣传部 市委网信办 市教育局 | ||
(11)坚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名义开办或变相开办择优班、重点班。 |
市教育局 | ||
(12)加强高考、中考信息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全市和各乡镇(街道)、学校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大学的情况,不得用高考、中考成绩对各乡镇(街道)及所有学校进行排名。 |
市教育局 | ||
(13)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乡镇(街道)、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
市纪委监委 市教育局 | ||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标准 |
4.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 |
(14)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抓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的重要内容,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 |
市教育局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司法局 市公安局 团市委 |
(15)制定和实施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规划,落实督导部门职责,统筹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实现评估学校(园)全覆盖。 |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教育局 | ||
5.完善幼儿园评价 |
(16)健全幼儿园办园水平和质量评估标准,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持续推进省级游戏活动和幼小衔接实验区、试点园工作,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 |
市教育局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 |
6.改进中小学校评价 |
(17)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减轻学业负担、提升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巩固和发展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成果,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市教育局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 |
(18)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成长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普通高中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鼓励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
市教育局 | ||
7.健全职业学校评价 |
(19)以毕业生本地就业率、就业稳定率、社会贡献度为导向,重视和关注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评价。 |
市教育局 市委统战部 市人社局 | |
(20)探索与行业企业岗位标准相衔接的评价指标体系,扩大行业企业参与办学评价。深化普职融通,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
市教育局 市委统战部 市人社局 | ||
(21)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标准化专业建设工程、标准化课程(公共文化基础课)建设工程。 |
市发改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 ||
8.加强民办学校评价 |
(22)强化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结果运用,引导鼓励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
市政府办 市发改局 市教育局 | |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
9.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 |
(23)坚持以“四有”为标准,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改革和完善教师评价体系,加强对教师政治素养、道德素养、专业素养和心理素养的考察考核。 |
市教育局 |
(24)充分发挥党组织及党员教师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深度融合。 |
市教育局 | ||
(25)探索建立教师信用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师德档案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业绩考核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重要依据。 |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 ||
(26)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嘉奖、记功备案工作、乡村学校从教20年、30年荣誉认定和证书颁发工作。 |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 ||
(27)适时举办师德报告会、师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积极弘扬优良师德。 |
市教育局 市委宣传部 | ||
(28)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和坚决治理教师队伍中发表错误言论、学术不端、师生关系异化、买卖生源、有偿招生、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 ||
(29)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和师德失范行为检举通报制度,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平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报告、处置和通报师德违规事件,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对瞒报、漏报有关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市教育局 市检察院 市人民法院 市纪委监委 市公安局 | ||
10.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
(30)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以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突出幼儿园教师保教实践评价。 |
市教育局 | |
(31)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将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学业述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以绩效工资为抓手,充分调动班主任等学生工作人员、扎根教学一线教师、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的积极性。 |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 ||
(32)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 |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 ||
(33)完善和优化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的限制性条件,不得将其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委组织部 市工信局 | ||
11.强化一线学生工作 |
(34)明确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具体要求,纳入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家校协同机制,加强家长学校建设,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作为教师考核重要内容,并计入工作量。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原则上应有思政教师、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
市教育局 | |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
12.树立科学成才观念 |
(35)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唯分数、唯升学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优化初、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完善基于大数据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发展性评价实施办法,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
市教育局 市委宣传部 团市委 |
13.完善德育评价 |
(37)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将传承红色基因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继续推进实施“养成教育”,建立幼、小、初、高一体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参与各种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建立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多元参与的德育评价模式。 |
市教育局 市委宣传部 团市委 | |
(38)建立学生品行表现纪实制度,将学生品行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 |
市教育局 | ||
14.健全智育评价 |
(3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学业标准和毕业标准,建立健全学业不达标清退制度;把学生课堂参与、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课堂纪律纳入学业考查范围,加大过程考核成绩权重,注重综合性增值性评价。 |
市教育局 | |
16.强化体育评价 |
(40)深化体教融合发展。继续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全样本监测,突出抓好青少年视力综合防控,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 |
市教育局 市卫健局 市文旅广体局 | |
(41)探索将跳绳、游泳、立定跳远等身体素质类考试项目列入体育中考,提供学生多样选择机会,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 |
市教育局 市文旅广体局 | ||
16.改进美育评价 |
(42)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建立课程支撑、活动拓展、文化熏陶、评价引领“四位一体”的美育推进机制,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 |
市教育局 | |
17.加强劳动教育评价 |
(43)实施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建立小、初、高一体化劳动教育(含综合实践)清单,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和学分要求。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强化劳动意识,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劳动品质,养成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中职学生足量、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
市教育局 | |
18.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
(44)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进一步完善不把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 |
市教育局 | |
(45)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 ||
(46)坚决禁止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提前签约、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 |
市教育局 | ||
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
19.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
(47)对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有关负面清单要求,完成各种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订、废除有悖规定的政策文件。坚持不拘一格用人才,切实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严格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引进人才。 |
市委教育秘书组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市工信局 市国资事务中心 |
20.促进人岗相适 |
(48)不得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落实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
市委组织部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公安局 市工信局 市国资事务中心 | |
(49)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导向与激励机制。 |
市工信局 市国资事务中心 | ||
六、组织实施 |
21.落实改革责任 |
(50)健全教育评价改革领导机制,明确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及相关市直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加强对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统筹领导。 |
市委教育秘书组 乡镇(街道) |
(51)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对应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加强沟通对接,创造改革亮点,确保改革成效。 |
市委教育秘书组 市直各部门 乡镇(街道) | ||
(52)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教育局 | ||
22.加强专业建设 |
(53)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 |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委组织部 市教育局 | |
(54)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 |
市委教育秘书组 市教育局 | ||
(55)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 |
市教育局 | ||
(56)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 |
市教育局 | ||
23.营造良好氛围 |
(57)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 |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市国资事务中心 融媒体中心 | |
(58)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 |
市委宣传部 市教育局 融媒体中心 | ||
(59)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建立家校协同共育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强化家长学校、学校心理咨询室、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一体化发展理念。在学校普遍建立心理咨询室,明确专(兼职)心理教师,每周定期值班,对有轻微情绪问题、行为问题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在各级医院设立心理健康门诊,重点为严重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患者服务。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 |
市政府办 市教育局 市卫健局 市委宣传部 市妇联 乡镇(街道) | ||
(60)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
市委教育秘书组 市委宣传部 市教育局 融媒体中心 乡镇(街道) 各部门单位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