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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消费者委员会、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今年双十一,有别于往年

发布时间 : 2020-11-06 来源: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小:

今年的“双十一”和往年相比,情况有所不同,各大电商都已摩拳擦掌决战“双十一”,已提前开始运作和运营,且营销方式形式多样。各大电商平台从10月21日起开始预售,“直播”销售方式盛行。为使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不让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宁乡市消费者委员会、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位“剁手党”们温馨提示

一、仔细看清商家促销规则,莫让“规则”成“陷阱”。

今年以满减、送赠品、抽奖、送红包等优惠方式吸引消费者商家大量存在,而真实情况却可能出现先涨价、再降价、再打折。消费者要提前仔细阅读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看清商家的促销“套路”,关注选购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多渠道进行价格对比,了解红包、积分以及优惠券的使用范围,方可下单购买切莫让“规则”成“陷阱”。

二、认准看清平台誉资质,莫让“李鬼”充“李逵”。

多留心、细察看、查资质、看信誉、认售后,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经营资质齐全、售后良好的购物平台和网店,仔细查看商品网评,特别是追加评价,尽可能多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莫让“李鬼”充当了“李逵”。

三、支付看清第三方支付平台,莫让相信成“轻信”。

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不要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轻信陌生电话,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对要求提供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情况要慎重辨别。对要缴纳预售金的,在缴纳预售金前,了解预售金是否可以退还,商品是否“必需”等情况。莫让相信成了“轻信”。

购物理清是否按需消费莫让冲动成“惩罚”

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应理性消费,按需购买商品,购物前列好清单,不要被各种优惠促销手段冲昏了头脑而盲目购买。要充分使用“非现场购物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及时进行退换货,避免商品闲置和资金浪费。莫让冲动成了“惩罚”。

、保留消费凭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下单后注意留存促销活动、商家承诺等页面截图等资料通过录频、截屏等方式妥善保存好购物小票、订单信息、付款记录、平台宣传广告、优惠促销页面、商家服务承诺等资料。一旦遭遇合法权益侵害,要立即与商家协商和解,拨打12315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请当地消费者委员会依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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