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看过来!“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醒来啦!
为使广大消费者吃得开心、吃得安心,宁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一、严控聚餐活动。按照宁防指〔2022〕39号调度令要求,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格控制聚餐人数,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措施规定。非必要不组织和参加家庭外聚餐,提倡家庭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
二、正确选购食品。选购食物要注意安全、营养和健康,选择正规途径购买食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购买预包装食品要认真阅读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营养标签等。谨慎购买凉菜、生食类等食品。
三、严防食物中毒。不采、不买、不食野菜、野果和野生蘑菇,拒食野味,不盲目进补,不食用来历不明和“三无”变质食品,食用自制药膳食品和自泡药酒需慎重,避免引起食物中毒。
四、防范食源性疾病。随着气温逐步升高,各类食源性疾病将会增加,特别是感染性腹泻、食物中毒事件会明显增多。感染性腹泻主要发生在宾馆饭店、单位食堂等集体聚餐场所;食物中毒多数发生在家庭、农村聚餐、路边摊点等。
五、加强餐饮环节管理。节日期间,随着各地旅游业逐渐恢复,人流量增大,餐饮企业(门店)营业增加,餐饮服务单位应特别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重点防范因食品生熟交叉污染、储存不当、加热不透等导致的致病微生物污染。
六、其他事项。
1.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投诉时应按规定保存好认为存在问题的食物原状,保存好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
2.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诊,并保存好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3.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31-8736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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