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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2-07 来源: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强化法治监督,有效推动了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现将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贯彻,强化思想引领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016日上午,我局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根据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全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部署,会议要求全局要扎实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局范围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市局党组带头学习。局党组会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重要内容,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二是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组织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强化法治工作部署安排。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贯彻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印发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谋划好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工作,以考评和督察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4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等新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党组专题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以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为契机,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严格开展执法,执法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

1.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了责任网络。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印发《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规定》、《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规定》、《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构建依法行政网络。各所(分局)明确了依法行政分管所长及专干,各科室长为依法行政负责人,构建责任到人的监管模式。

2.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了执法水平。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特别注重对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在干部学习培训计划中都把法律法规培训、能力更新和廉政教育列为重点内容,并把培训情况、学习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职位晋升的依据之一。采取专题学习会、座谈会、网上培训、网上论坛交流、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规范了执法秩序。一方面,坚持依法核审和听证,执行案件受理登记制度和业务科室案件初审及大要案件集中讨论,强化事中监督。2022年共审核案件达840余件,出具核审意见1000多条。强化执行与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定期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和业务督查,实施过错追究。全年机关负责人共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34次,讨论大要案290余件,强化了事中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强化内部依法督查,强化监督。通过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2022年我局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843件,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局在2022年共发表了4次督查通报,对办案过程中出现较多的问题逐一分析,通报指导更正。通过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及宁乡市、长沙市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通过督查通报、网络微信平台的方式,督促整改到位,规范执法行为。

4.加强依法行政,监管成绩显著。一是出台《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加强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二是2022年全局立案872件,结案843件,移送公安机关12件,完成罚没款641.7万余元,食品案件508件,食品安全案件数量居长沙市第一。三是今年全局224人参加全省普法考试,通过率100%。四是全年举行听证4起,行政复议答复35起,行政诉讼应诉4,申请法院执行17起。五是市监局一个案卷被评为宁乡市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优秀案卷。

(三)出台多项举措、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1.凝心聚力推进改革。巩固企业开办一窗办、一网办、一次办、一日办、零费用“410”机制,5959家企业实现一次开办。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地改革事项121项,办理业务32938件。抓好一业一证(照)”“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照280份,989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单位备案后开业,2270家食品经营单位签订承诺后获证经营,16724家市场主体实现领照即开业。助推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落实赋权强园事项18项。

2.千方百计优化服务。推出只排一次队服务,实行先承诺后受理再补正办理模式,提供现场导办、线上协办、专人帮办服务,编印简明易懂办事指南,全流程服务企业群众,全年接受现场、网上、电话、12345热线等各类咨询5万件次;即办事项占比由2021年的78%提高至87%;继续提供三印免费,发放印章3092套,U4516枚,邮寄服务1023次,为企业节省费用286万元。

3.市场主体量质双升。瞄准市场主体总量同比增长14%企业同比增长16%个转企100的目标,定期调度、按月通报2022市市场主体净增1.95万户,总量达15.4万户,增幅14.6%;企业增长5000户,总量达3.01万户,增幅19.8%完成个转企”103,均超额完成长沙市目标任务

4.推行“首违免罚清单”。对首次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及时纠正,不予处罚,共下达轻微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文书600多份。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认真履行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我局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普法工作形式逐步多样化。一是参加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的12·4”宪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发放1000余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宣传资料。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与法治实践工作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法治宣传工作,315日组织召开3.15消费者维权日宣传,发放资料2000余份;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进行宣传,将法治意识宣传到户,宣传到人,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社会中,强化规则意识,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始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未发生异地聚集式传销活动。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当前的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的差距,也存在一些现实的问题:干部队伍的专业化能力与繁多又复杂的监管任务还不相匹配,全员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还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群众反映较多的食品安全问题还存在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监管职能的不断下放增多与基层监管人员的严重不足相矛盾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扎实推进市场监管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关于转发长沙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进依法治市、严格执法、全民守法。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推进依法行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依法行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局务会定期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强化落实责任,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1.善于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聘请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戴事雄律师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宣讲,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2.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市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法规部门和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3.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四)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当好勤政为民的表率

1.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普法与围绕市监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和法治市监工作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主动站在全省、全市的高度谋划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实。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克服正风肃纪,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2.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第一负责人带头承诺拒收红包,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奢侈行为。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没有出入私人会所。严格管教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做到廉洁从政,保持人民公仆良好形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政治引领提升法治意识。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聚焦重点任务,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市场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与组织、编办、司法、财政、人社、商务、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完善我市改革实施方案,整合执法职能和队伍、明确执法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梳理执法事项、规范执法行为,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建成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市场准入。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继续落实好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1+N”套餐服务、“全程网办”等举措,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即办”和“容缺受理”,到2023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16万户、企业数量3.8万户。二是完善市场准营。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告知承诺制向纵深拓展,实施“自主声明”“公开承诺”,确保市场主体准入后及时准营。建立“个转企”种子培育库,推动“个转企”登记程序优化,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支持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转移。三是完善信息共享。持续优化“一网通办”,大力推进“跨省通办”,强化“制度+科技赋能”,优化企业开办。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加快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深化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优化注销流程,实行企业注销一窗通办。

(四)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进依法治市,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制度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为规范执法发挥法律护航。

(五)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全市市场监管队伍开展法律知识和各类执法技能培训,切实保证学习效果,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按照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的要求,完善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法制机构和一线执法人员力量,加快法治人才培养,大力提升市场监管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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