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宁乡市双凫铺镇双凫铺初级中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抽平台监督抽检结果,我市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是宁乡市双凫铺镇双凫铺初级中学采购使用的小米椒(辣椒)中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宁乡市双凫铺镇双凫铺初级中学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
当事人宁乡市双凫铺镇双凫铺初级中学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找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有效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
当事人宁乡市双凫铺镇双凫铺初级中学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之规定,属于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当事人宁乡市双凫铺镇双凫铺初级中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5.37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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