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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14164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宁乡市资福镇
  • 公布日期:2023-09-07
  • 生 效 日 期:2023-09-06
  • 文   号:资政发〔2023〕12号

宁乡市资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乡市资福镇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9-07 来源:宁乡市资福镇 所属单位:宁乡市资福镇 字体大小:

发〔202312

宁乡市资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乡市资福镇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宁乡市资福镇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乡市资福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

宁乡市资福镇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湖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沙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宁乡市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神,坚持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按照党中央、、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宁乡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奋力建设现代化的时代新人。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行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保障、家庭学校尽责、社会各界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化未成年人爱国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综合治理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类突出问题提高未成年人道德水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促进未成年人明知耻、尽孝守法、爱惜生命;确保义务教育实质性完成,学生欺凌事件基本杜绝配套政策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工作力量有效加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显著增强。

三、行动措施与责任分工

扎实推进家庭保护行动,夯实家庭监护责任,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和社区环境。

1.加强家庭监护指导。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和健康教育力度,指导未成年人家庭和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家庭教育指导。

工作要求:普及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家庭每年至少开展2次指导服务。落实离婚家庭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指导。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未成年人保护业务培训。至2024年,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覆盖率100%。

2.推进家庭监护监督工作。对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开展摸排,督促履行家庭监护职责。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其村(居)民委员会要进行劝诫、制止情节严重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家庭监护严重缺失的,要妥善处置,并建立长期稳定帮扶关爱机制。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婚姻的治理力度,防止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公安、检察、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建立监护人失责追责机制。

3.深化家风家教建设。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协同机制,积极推进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营造未成年人良好成长社会环境。加强教育疏导,让广大未成年人远离陈规陋习和宗族势力的影响创新方式方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抓好未成年人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高度重视因父母离异导致失管失教,或因家庭暴力导致性格孤僻的未成年人的日常引导、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工作,防止因缺少关心关爱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扎实推进学校保护行动,建立健全教育体系,塑造育德为先的教育环境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加强青少年“四史”学习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军训教育,推进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持续开展“两法一规”进校园,“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模拟法庭等多样化“法治进校园”活动。

5.筑牢学校安全防线。规范校园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护制度体系,加强校区治安巡逻,维护校园平安。加强校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保障专门安保经费,配齐专职保安队伍,落实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设置“护学岗”并切实发挥作用。落实学校和老师监管责任,及早介入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加强学生缺勤追踪管理。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制定责任清单,建立问责机制,完善校规校纪,多措并举预防未成年人受侵害事件,及时稳妥处置网上相关舆情。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建立学校保护工作评估机制,评估结果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校长考评考核。结合中小学应急综合演练常态化开展防性侵、防溺水、防电防火、防自然灾害事故和食品消防安全宣传和技能培训。

6.压实控辍保学责任。压实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落实“双线目标责任制”和“七长包保责任制”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控辍保学机制。有效减少辍学、学籍在册人不在校、逃学逃宿等问题,不得违反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或“逼退”学生。建立控辍保学台账,落实“一人一案、分类处理、一日管理”制度,防止困生流散社会。做好未满十六周岁辍学学生劝返复学、职业教育工作。与长沙市专门学校做好对接,对一般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经监护人、学校、学生“三自愿”可以纳入专门教育对违法犯罪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可强制实行专门教育。

工作要求: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连续3年全面清理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和学籍在册人不在校情况。建立贫困一日管理制度,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离校现象。2023年2025年,小学阶段:应读尽读,不能因病因贫失学初中阶段: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扎实推进社会保护行动,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构造齐抓共管的社会环境

7.加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制度。深入推进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清理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烟含电子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定期开展清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书刊、音像摊点及网吧、电子游戏等场所,坚决查处销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的非法摊点,扫除学校周边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整治校园周边吧、休闲吧、台球等场所容留未成年人吸烟、逃课、手机游戏等问题。定期开展校园周边店铺摊点食品安全检查,切实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宾馆、酒店的核查与报告制度,加大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净化出版物市场、网络市场,从源头上防止低级淫秽暴力文化侵蚀未成年人。严格规范校外寄宿点,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游乐园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调动各方力量参与防溺水工作,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

工作要求:乡镇利用值班巡逻等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对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清理整治,杜绝发生严重危害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案件。

8.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效履行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强制报告义务,提升识别、发现和报告意识与能力。建立强制报告线索的受理、调查、处置和反馈制度。加强制报告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工作。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推行“是否报告”每案必查制度,建立落实责任倒查机制,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组织和个人予以惩处。

9.大力推广结队”工作机制。广泛发动镇各部门、未保站、社工站、各村(社区)及社会组织,定期走访本人、监护人、老师,对有逃学、吸烟、饮酒、暴力倾向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主动进行引导教育,探索建立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动态监测预警、分类救助机制,组织实施“一对一 ”精准帮教,做到不落一人。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工站等,经常性开展普法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完成学业、掌握技能、增强法治观念、提升安全意识、纠正不良习惯,织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

10.加大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力度。培育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心理干预、权益保护、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保护工作。健全慈善行为导向机制,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等加强数据共享和供需对接,引导公益慈善组织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有针对性的服务。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履行好工作职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进行关爱保护。

扎实推进网络保护行动,强化网络生态环境治理,打造未成年人清朗网络环境

11.防范网络舆情风险。进一步对接宁乡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及时收集涉未成年人举报问题线索,依法核查处置。不断强化涉未成年人突发敏感舆情的统筹联动,指导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做好突发敏感舆情的应对处置,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工作要求:收集到的涉未成年人问题线索核查率100%;及时化解网络舆情风险,有效稳妥处置涉未成年人突发敏感舆情。

12.打击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开展“清朗”系列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通过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猥亵等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和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行为,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网络沉迷、过度消费等行为。

扎实推进政府保护行动,加强政府监护体制机制建设做好基本保障,构建全方位关爱体系。

13履行兜底监护。加强政府监护体制机制建设,设立未成年人助保护机构建立健全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工作制度。对处于监护不力或受委托照护人无监护能力状态的未成年人和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要指定近亲属代为监护或按法定程序转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进行临时监护。发现流浪乞讨或以卖艺等方式变相乞讨的未成年人要及时进行疏导、劝返,引导或护送至救助机构接受救助。

14.做好基本保障。加强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实施孤儿助医、助学工程。加强残疾儿童保障工作,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成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残疾儿童提供机构康复训练,推行人脸识别,加强康复监管。推进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开展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15.加强关爱服务。开展“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开展未成年人关爱项目,走访慰问困境未成年人。贯彻《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推进解决无户籍未成年人落户问题。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大对托育服务的支持指导,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减少农村儿童留守现象。推动公共服务区设置母婴服务设施,稳步推进“母婴关爱室”建设工作并做好已建“母婴关爱室”的鼓励和扶持,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工作要求:逐步解决无户籍未成年人落户问题。至2025年,普惠型托育机构达到12家。

16.加强卫生保健。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开展儿童生命教育、性教育,培养珍爱生命意识,提升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保障工作,配合引导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其监护人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生活费。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障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大病救助等保障政策范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六)扎实推进司法保护行动,强化政法机关专门工作职责,营造安全有序、震慑违法犯罪的法治环境。

17. 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强奸、猥亵等性侵类犯罪。预防和惩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打击使用童工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特别是组织、强迫、引诱、容留未成年人卖淫和涉毒品犯罪。严厉打击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套路贷”、网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问题重点整治。对未成年人实施盗窃、电信诈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多发案件,开展普法警示教育。

18依法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或者因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监护侵害行为,按规定签发告诫书或保护令,依法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保护救助等形式进行干预。

19.惩戒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加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其入学、生活等方面的问题,村(社区)要全面掌握其生活现状和行动动向,引导和帮助其树立信心,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有效防止重新违法犯罪。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被害人有关内容隐私保护。

20.开展交通安全保护源头治理。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落实技防、人防、物防措施。严管学生违法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乘车不戴头盔行为,公安、教育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联合开展集中行动,重点查处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校车隐患排查治理,教育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所属校车车况、驾驶人资质和日常安全教育台账等进行全面检查,交通部门加强交通安全保护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山区公路保护工程建设。

、保障督促机制

定期召开联席会2023—202512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每月召开调度会,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平安办、市未保办

)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结合平安建设考评工作,年底各村落实成效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三年行动结束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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