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05227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布日期:2024-06-13
- 生 效 日 期:2024-06-13
- 文 号:流政发〔2024〕26号
关于印发《流沙河镇旱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流沙河镇旱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1.为有效应对流沙河镇旱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流沙河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流沙河镇范围内发生的旱灾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流沙河镇旱灾应急指挥中心,由张玮镇长担任指挥长,副镇长吴杰担任副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刘文平主任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关联部门联络,各村(社区)下设防汛抗旱分队,负责信息沟通与灾情汇报。
2.指挥中心职责: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旱灾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旱灾应急方案;组织、调度抗旱救灾资源;指导、监督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旱灾应急处置工作。
3.各部门职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民科学抗旱、调整农业种植结构;负责水资源的调度和管理,保障抗旱用水;社会事务办门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财政所负责筹措抗旱救灾资金;宣传部门负责抗旱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旱灾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1.建立旱情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测土壤墒情、降雨、气温等气象信息,分析预测旱情发展趋势。
2.制定抗旱预案,明确抗旱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3.加强节水宣传,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4.建立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抗旱救灾物资。
四、应急响应
1.根据旱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
2.在应急响应期间,指挥中心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旱情发展趋势,研究部署应对措施。
3.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4.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旱情和抗旱救灾进展情况。
五、后期处置
1.旱情解除后,指挥中心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旱灾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抗旱预案。
2.对在抗旱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因抗旱救灾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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