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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0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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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布日期:2025-07-01
  • 生 效 日 期: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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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东湖塘镇托幼机构及小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7-01 来源:宁乡市东湖塘镇 所属单位:宁乡市东湖塘镇 字体大小:


宁乡市东湖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东湖塘镇托幼机构及小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我镇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防接种证查验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由托幼机构、小学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开展查验。

2.定期查验与随时查验相结合的原则:托幼机构、小学每年定期(在新生入托、入学时)、随时(学期中途转学时)查验新进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办理《长沙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确保不漏查儿童,对于以往在入学入托时完成查验的儿童和学生,要在系统内调出到期未种情况,同时开展接种情况核查,并实施补种。

3.部门信息通报原则:接种证查验单位(托幼机构、小学)与接种单位(东湖塘镇卫生院公卫办)将查验结果和补种情况进行信息通报。

4.凭证入托、入学的原则:托幼机构、小学凭接种证查验证明及儿童体检证明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无接种证的,要督促其补种、补证。

二、查验的对象与时间

本镇各类托幼机构、小学新入托、入学学生及中途转学儿童(包括外籍借托、借读儿童),以及在入学入托时完成查验证的儿童和学生。

本镇春季入学时,对新入托、入学或转托、转学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为期36天,开具证明时间为1月7日—2月12日,学校收取证明时间2月12日—2月28日,接种门诊回收证明时间3月1日—3月3日,漏种儿童的补种时间为3月4日—3月30日。

本镇秋季入学时,对新入托、入学或转托、转学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为期31天,开具证明时间为8月1日—9月30日,学校收取证明时间9月1日—9月7日,接种门诊回收证明时间9月8日—9月23日,漏种儿童的补种时间为9月23日—9月30日。

、各单位分工职责

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政府民生事务办牵头,各部门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落实此项工作。

1.政府民生事务办:统筹安排,人员协调。

2.中心联校:负责对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领导、管理和考核,同时与卫生院共同落实对托幼机构和学校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在报名期间和开学后两次,与卫生院联合对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下发通报。

3.学校和托幼机构

(1)在《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上面必须注明儿童报名时要携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并完成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疫苗接种,对未查验接种证的儿童学校将暂缓报名。

(2)每期给接种单位提供并更新辖区学校及幼儿园新生一览表。

(3)组织辖区班主任进行查验工作专题培训。

(4)负责把附表3的姓名、出生年月、年级班级、家长联系电话填写完整;附表3的学生要与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相符。

4.村(社区)卫生室

(1)负责各辖区的托幼机构、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集。

(2)负责把附表3剩余项目填写完整,数据来源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3)村卫生室按时间段把资料整理好、核对好新入学入托儿童名册与证明交免疫规划办公室。

(4)负责发放《补种通知单》《疫苗接种告知书》。

四、免疫规划办公室

(1)负责本次活动实施方案,培训、业务指导

(2)整理资料后,按时间段安排补种,开补种通知单、告知书、补种。

(3)对于拒绝接种的一定要签名。

(4)负责报表。

(5)负责把学校接种表和查验证明反馈到学校存档。

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流程

(1)新入学入托儿童和学生报名前,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在《入托、入学须知》中明确告知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携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报名。报名时,托幼机构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收取《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分班填写《宁乡市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表》,开学后10天内,由托幼机构或学校统一交当地预防接种单位查验。预防接种单位安排学校和幼儿园所属地的村(社区)医生收取查验证和《宁乡市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表》,分班核对无误后将材料上交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单位根据情况统一发放补证、补种通知单。托幼机构和学校要追踪并督促需要补证、补种的儿童及时补证、补种。

(2)在湖南省预防接种疫苗系统导出到期未种名单,对需要补证、补种的适龄儿童以托幼机构和学校为单位,统一发放补证、补种通知单。托幼机构和学校要追踪并督促需要补证、补种的儿童及时补证、补种。

(3)补证、补种

本镇(中心)卫生院要负责本辖区内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对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儿童,要查询其历史卡片,核对接种情况,有接种记录的,要在补证的同时填写接种信息;没有接种记录的,或接种记录不全的,要在补证的同时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版)》优先接种免疫规划类疫苗,鼓励家长在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下补种相关非免疫规划疫苗。2岁以上人群加强补种四价流脑疫苗(在3岁组和6岁组接种可替代3岁的AC多糖疫苗和6岁的AC多糖疫苗);手足口疫苗6岁前接种两剂次;腮腺炎疫苗全程达到两剂次;水痘疫苗满1岁接种第一剂次,满4岁后接种第二剂次;可适当开展流感、13价肺炎、23价肺炎、霍乱、口服轮状等其他疫苗的接种。同时结合7.28世界肝炎日的宣传主题,可根据知情、自愿的原则实施乙肝免费检测,根据抗体水平开展加强接种。

补证、补种对象多的托幼机构或学校,可要求当地预防接种单位在学校或幼儿园内安排时间和地点统一接种,但须按照预防接种门诊安全注射要求设立临时预防接种室,按安全注射程序实施接种。完成第一轮补种工作后,预防接种单位要将儿童补证、 补种情况填入《宁乡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表》(附件1 仅限于新入托入学儿童),并将复印件反馈给儿童就读的托幼机构或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应保存复印件,实行档案化管理。预防接种单位将补种信息于补种后1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

监督检查落实责任

市卫局、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查验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并纳入年度考核的范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惩。对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查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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