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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宁乡建设“十四五”规划(简版)

发布时间 : 2021-08-02 来源:宁乡市发展改革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法治宁乡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宏伟目标,依法推进本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中坚持兴工强市的发展定位坚持“一江两岸、东进融城”的发展主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建设工业强市、幸福宁乡,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宁乡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中共宁乡市委关于制定宁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法治宁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长沙市委市政府和宁乡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绝对领导,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建设工业强市、幸福宁乡奋力谱写“三高四新”战略宁乡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 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宁乡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总结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活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

  


  

 ——坚持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着眼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法治宁乡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从宁乡实际出发。立足我市基本国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借鉴省内国内法治建设经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

  

)总体目标

  

2025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全体市民的法治信仰基本确立,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二、“十四五”时期法治宁乡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领导全面依法治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上下要加强部署安排,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深入研究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网上宣讲。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市委党校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课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政法、法治工作部门要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全市义务教育体系。

  

2.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体制机制。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完善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履行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各级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我市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建立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4.抓好党内法规实施。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党内法规公开力度,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督促检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法规的各种行为。加强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1.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落实好党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

  

2.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首要任务,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将宪法实施提高到新水平。

  

3.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法律学习,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

  

加快转变政府各项职能

  

1.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进一步深入推进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以创促建,补齐短板,打造特色,宁乡市本级政府争取成功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市,市直单位、乡镇(街道)争取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中收获成绩。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紧盯“放管服”改革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简政放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紧盯“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目标,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速行政审批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固化“三无”城市创建。深化“三即”承诺制改革。推行“三超两免”改革,推行智能审批,推行不见面审批,推行承诺制审批。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核。

  

4.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政府合同审查、备案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 “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提升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法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维护我市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探索在我市开展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保障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做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

  

3.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

  

4.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推动覆盖全市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

  

1.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做好省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打造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综合网格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社会治理网格体系全覆盖。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

  

2.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较多的行政部门普遍建立行政调解室,优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健全完善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市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村(社区)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继续培养一批“枫桥经验”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司法所建设,按照一所一特色的思路打造一批的“枫桥经验”司法所。

  

3.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落实上级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动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三调联动”作用,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4.加强对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谁承办、谁应诉”应诉工作原则,推进《宁乡市行政应诉工作管理办法》有效实施,抓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压实各行政行为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防范市直部门和基层政府重大行政败诉风险。推动矛盾纠纷较多的行业部门普遍建立行政调解室,推动行政司法良性互动,推进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5.打造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市域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完善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12348”、“如法网”为依托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体系,以律师调解室、法律援助室为依托完善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推进工业园区、商圈市场等区域的法律服务站组织建设,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制度,完善援助律师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

  

6.推动信访法治化进程。建立健全“一把手”抓信访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机制强化联席会议综合协调职能常态化化解信访积案。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

  

7.深化平安宁乡建设。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乡。建立健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推动形成立体化、精准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和系统治理的能力水平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强化全市法治建设保障

  

1.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大力提高政法、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政法、法治工作队伍。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培养和引进一批具备法治专业背景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队伍中。

  

2.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落实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加强基层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完善法治专门队伍职业保障体系。

  

3.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坚持和加强党对法律服务队伍的领导,推动法律服务队伍党的建设。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队伍。继续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对法律服务行业设立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4.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加速建设宁乡“智慧法治”步伐,推进法治宁乡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推进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推动线上线下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老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法治服务。

  

5.深入推进全民守法。落实好“八五”普法各项工作,突出重点群体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新媒体普法联盟工作机制的创新突出打造法治宣传精品、法治宣传品牌,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多元化全民普法格局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三、本规划的实施安排

  

(一)分解目标任务

  

市司法局负责分解本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同时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年度目标、工作指标、推进措施以及时间节点。

  

  1. 加强宣传解读


  

深入开展本规划的宣传,对重点项目和重要内容要加强解读,确保规划信息公开透明,促进市民全面了解宁乡法治建设规划的内容和推进安排,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政府法治建设的工作,为宁乡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 保障重点项目


  

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项目机制,对重大政府立法项目、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创新、重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跨部门跨区域重大疑难执法问题的解决等,要统筹安排,有效衔接,并由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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