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曾家河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曾家河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 |
曾家河文旅片区一期合作开发项目沩东大道(曾家河桥)项目 |
建设地点 |
宁乡市曾家河片区历经铺街道,西起曾家河辅路,东至发展路 |
公示日期 |
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3日 |
建设单位 |
长沙市产投沩东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曾家河桥为沩东大道东延线,起点桩号K0+198,终点桩号K0+254,全长56m,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属于城市桥梁建设项目,设计速度50km/h,桥梁全长56m,桥宽46m。设计双向9车道。项目总投资1993.54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措施 (1)生态环境 合理规划,尽量将施工占地布置在工程征地范围内,减少临时占地;优化施工时间和施工方案,减少减少涉水作业的施工期,降低对岸边动植物的活动的影响;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和施工围堰应及时清理,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采取租用当地农民房屋,利用村民现有化粪池或旱厕进行处理后供当地村民农用,不会污染周围地表水体。施工围堰等阻水作用较大的临时建筑设施的设计方案应报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其高度、主孔跨度及梁底高程应满足防洪要求;河道内严禁堆放大量的施工物料,避免阻碍汛期行洪;施工期要与河道主管部门、水情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根据洪水预报,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防洪安全;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弃渣等剩余料物。施工围堰要彻底拆除,施工弃渣必须清除,尽可能恢复河道原貌,以利洪水畅通演泄。 (3)大气环境 运输施工材料尤其是易起尘的砂石等材料,及土方调运车辆应加盖蓬布;露天放的施工材料,也应加盖蓬布或对表面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 (4)声环境 选取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设置警示标识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多台设备同时施工,减轻设备噪声的叠加影响。 (5)固体废物 废土、弃方统一交市政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营运期环境影响措施 (1)水环境影响措施 做好道路车辆的规范管理,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散失的货物对沿线水体造成污染;加强对路面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进入路面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 和石油类,进而减少路面径流对地表水水质的污染;道路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清理道路的雨水管道,确保排水系统通畅;在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限速标示。 (2)大气环境 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运输散装物资车辆的管理,特别是运输散体材料的车辆必须加盖蓬布;对路面定期进行洒水、清扫、维护,减少路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 采用低噪声路面和设置减速带减速行驶的方式减少行驶车辆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建议对经过道路的司乘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树立宣传标语,尽可能避免乘客在道路上乱丢饮料袋、易拉罐等垃圾,以保证行车安全和道路的清洁卫生。采用分路段到责任人的方式对沿线的固体废物及时进行收集处理,对道路沿线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向道路沿线丢弃影响道路沿线环境卫生。 (5)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协商,确定各自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在交通、公安、消防、环保和环境卫生等部门的指导下,成立应总事故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措施与应急处理程序,以便一旦发生事故,及时组织调动人员、车辆、设备、药物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理,控制事故影响在最小范围内。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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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88980103 通讯地址:宁乡市花明北路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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