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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勋曜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注塑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8-18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 所属单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审批《湖南勋曜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注塑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8.18-2025.8.22(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7032853

真:87032853

址:宁乡市新天北路001号科创大楼

编:4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湖南勋曜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注塑件建设项目

建设

地点

湖南省宁乡市夏铎铺镇兴旺村五组(夏铎铺机械工业园湖南远飞电器有限公司内)

建设

单位

湖南勋曜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精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

日期

2025.8.18-2025.8.22

项目

概况

湖南勋曜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注塑件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6-430100-04-01-391747)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旺村5组夏铎铺机械工业园(湖南远飞电器有限公司内)建筑面积78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以PP塑料粒PE塑料粒ABS塑料粒、色母粒等为原材料,经过投料注塑、成型检验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吨注塑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污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依托远飞电器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2)废气

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成型、模具维修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破碎、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自带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苯乙烯、丙烯腈)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浓度限值,丙烯腈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台账;布袋除尘器集尘、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贮存后委外综合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火花机油、废脱模剂桶、废布袋、废切削液、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1765t/a替代源:《长沙兴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5吨五金塑料制品和2万件五金零件项目》项目VOCs总量指标,该公司环评批复文号:(湘新审环评〔2024〕84号),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1.042t/a)。

环境保护承诺书

环境保护承诺书.pdf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87032853

通讯地址:宁乡市新天北路001号科创大楼

邮编:410600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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