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调整,原喻家坳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尹发强同志已调离工作岗位。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党委员会议研究决定:
一、指派肖兴同志担任喻家坳派出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二、免去尹发强同志喻家坳派出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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