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全市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至三级的通知
关于提升全市防汛、地质灾害、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至三级的通知
宁乡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依据《宁乡市防汛应急预案》《宁乡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宁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应安委会决定:自2026年7月26日20时30分起,同步提升全市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至三级。
请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三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台风“红霞”防范应对工作。按照“有隐患早处置、有风险早转移、有困难早提出、有伤亡早报告”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高边坡道路、临水临崖道路)和危旧房屋的防御、城区低洼地带内涝防范(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地下通道)、水库塘坝防洪保安、中小河流洪水防守、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等工作,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全力保障度汛安全。
宁乡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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