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生命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动物疫病引发的畜禽产品卫生安全事件、转基因农产品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领导、科学决策。
1.5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因食用农产品而造成的人员健康损害或伤亡事件。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可控性和严重程度,分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Ⅳ级)、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Ⅲ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Ⅰ级)四级。具体分级报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划定。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组织机构
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领导小组)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财政所、综合行动执法队、纪检监察办、派出所、市监所、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主任为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镇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与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进行沟通、衔接,并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做好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2.2.2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镇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记录、报告、通报和汇总相关信息;研究协调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完成镇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范围、业务领域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加强对事件发生地村(社区)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党政办公室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党政办公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舆情监控、信息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财政所:协调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纪检监察办: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监督。
派出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安全保障。
市监所:负责对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村(社区):协助开展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综合行动执法队:负责组织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
2.2.4应急处置工作组
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分别设立事件调查组、事件处理组、技术专家组、信息综合组等工作组。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事件调查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所在村(社区)组成,主要负责事件调查、事件影响评估,形成事件调查报告。
(2)事件处置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市监所组成。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追溯、控制事件所涉问题农产品,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下架、封存、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协调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维护事发地社会稳定,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救助、保险赔付等工作。协调所在地村(社区)开展现场控制、依法取证、案件移送等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事件调查报告提出处置方案建议。
(3)技术专家组: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组长由镇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主要负责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综合分析和评价研判,查找事件原因和评估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4)信息综合组: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相关办公室及专业人员组成,组长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主要负责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与发布工作。
3.应急响应和处置
镇应急领导小组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安排及时进行责任事件调查。
4.考核和奖惩
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认真工作及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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