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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宁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04-07 来源: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44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20〕9号),以及部、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宁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规》)编制工作,目前《总规》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宁乡市自然资源局拟召开《总规》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听取社会各方对《宁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听证会拟于本公告发布30日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地点: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和群众代表15名人员参加。

五、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可通过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宁乡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下载听证会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报名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持本人身份证件、听证会申请表,到宁乡市自然资源局三楼304、306室(规划管理科)办理申请手续;以公民身份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件申请。本次听证不接受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二)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宁乡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17:00前。听证参加单位持介绍信,公民持本人身份证申请报名,经市自然资源局依程序产生听证代表,并在举行听证会10个工作日前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送达听证材料。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七、其他事项

(一)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宁乡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本人应亲自参加听证,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按规定要求参加听证会,未按时间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听证会代表应本着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宁乡市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报名地址: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花明路148号)

联系人:刘胡平

联系方式:0731-87892100

特此公告。

附件:《宁乡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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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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