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工作方案》(林护发〔2025〕50号)、《关于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的令》(湖南省总林长令〔2024〕第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通告》(湘政函〔2023〕14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宁乡市林业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宁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建议电子版发送至454482869@QQ.com。
2.纸质邮件:请将意见建议邮寄到湖南省宁乡市春城北路221号行政中心第一办
公区西二栋4楼425室。
为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电话:0731-87875106,手机:13974989771。
相关附件下载: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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