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乡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实现养殖业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927号公告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宁乡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就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29日。
二、联系方式
(一)书面邮寄: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春城北路221号行政中心西二栋408室,邮编:4106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办法文件建议”字样);
(二)电子邮箱:921659930@qq.com(标题请注明: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办法文件建议);
(三)联系电话:0731-87839328。
附件:《宁乡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修改稿)(征求意见稿)》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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