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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东湖塘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1-15 来源:宁乡市东湖塘镇 所属单位:宁乡市东湖塘镇 字体大小:

宁乡市东湖塘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湖塘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相关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和行政效能的提高,紧紧围绕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人民群众联系,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东湖塘镇党委、政府始终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徐文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黎宇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组长和副组长是审核领导,其他成员为审核人员。同时,年初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信息工作的方以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领导,确定镇党政办和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工作主管部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保证了政府政务公开的力量。

(二)健全公开指南和目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东湖塘镇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东湖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与内容。

(三)落实监督管理。强化对镇村两级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通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进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村(社区)和线办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有些村(社区)和线办对此认识还不够,主动性不强,工作信息报送不够及时。二是教育培训工作有待加强。使用在线途径公开能力有待提升,同时部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和群众对其查看方式尚不熟悉,急需加强相关培训。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贴近于民。我镇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栏等公开政府信息,偏远的群众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结合以上不足,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全镇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敏感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报刊新闻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的侧重点放在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方面,避免单一化。四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通过微信群、信箱等平台,进一步加强反馈互动,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把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宁乡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nxcity.gov.cn)。如有疑问请与宁乡市东湖塘镇联系(地址:宁乡市东湖塘镇东湖塘社区大屋湾组邮编:410600 联系电话:073187053002 电子邮箱:686879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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