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沙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箱茶饮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沙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箱茶饮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审批《长沙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箱茶饮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9.15-2023.9.21 (5个工作日)
项目 名称 |
长沙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箱茶饮料扩建项目 |
建设 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隆盛塑业以南,茶亭寺路以东 |
建设 单位 |
长沙顶津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明启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 日期 |
2023.9.15-2023.9.21 |
项目 概况 |
长沙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70000万元位于长沙顶津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内西侧空置场地建设本次扩建项目,扩建共5条茶饮料生产线(主要为制瓶、吹瓶、灌注工艺),年产茶饮料5千万箱。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建设单位拟设置密闭车间,配置卷帘,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引至厂房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减少恶臭影响,将污水处理站做到密闭设置。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废气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20)附录A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标准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及灌装瓶等清洗废水、生活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项目综合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通过平面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西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项目生产过程中茶渣包交由固定单位回收作为肥料处理,无害化处理,废包装物、PET废料、废反渗透膜外售物资回收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桶、废劳保用品各类危险废物经收集贮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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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88980103 通讯地址:宁乡市民之家环保窗口 邮 编:410600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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