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磐吉奥(湖南)铸造工业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磐吉奥(湖南)铸造工业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经审议,我 局拟审批《磐吉奥(湖南)铸造工业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10.9 -2023.10.13(5个工作日)
项目 名称 |
磐吉奥(湖南)铸造工业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扩产项目 |
建设 地点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路以南、湖机国际以东 |
建设 单位 |
磐吉奥(湖南)铸造工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和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 日期 |
2023.10.9 -2023.10.13 |
项目 概况 |
磐吉奥(湖南)铸造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路以南、湖机国际以东,拟投资11967万元建设磐吉奥(湖南)铸造工业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扩产项目,本次扩建主要对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扩产,设计年生产汽车铝合金压铸件35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熔化炉产生的烟尘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经熔化炉产生的废气共同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熔化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燃气炉标准(氮氧化物≤400mg/m3;二氧化硫≤100mg/m3;颗粒物≤30mg/m3);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处理装置处理后与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共同由15m高排气筒(DA002,已建)排放,抛丸打磨工序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标准要求(30mg/m3);压铸废气经每台设备净化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此工艺根据企业运行经验,经安装调试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 (2)废水 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其中,生产用水为循环冷却水、模修车间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研磨废水及超声波清洗废水等,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模修车间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震动研磨废水及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厂房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房所在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房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企业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废水各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的涉及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沩水。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通过平面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熔化炉产生的除渣剂残渣;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运行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油污;生活垃圾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废切削液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磐吉奥(湖南)铸造工业有限公司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熔化炉产生的除渣剂残渣和抛丸打磨工序收集的粉尘由专业厂家回收利用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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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力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88980103 通讯地址:宁乡市民之家环保窗口 邮 编:410600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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